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7〕94号),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处理场所
各镇对本辖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合理规划布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负责)。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县住建局、农业局负责)。
二、创新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健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办法,指导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牛、羊、鸡、鸭、鱼等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防止环境污染(县环保局、农业局负责)。鼓励餐饮单位探索在厨房、肉类加工场所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监控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开展居民家庭厨房厨余垃圾粉碎处理试点(县住建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明确目标,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收集、存放、收运及处置废弃物企业的相关记录和凭证要真实完整,鼓励企业留存废弃物处置的影像资料,确保废弃物处置情况可追溯,严防废弃物流入食用油生产企业和非法油脂生产黑窝点(县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严格标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将“地沟油”治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镇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地沟油”治理工作比重(县食安办负责)。以原料来源控制和废弃物去向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巡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加大对屠宰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负责)。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专项治理,彻查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负责)。及时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处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凝聚共识,推动社会共同治理
加大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县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食用油生产、使用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县、镇投诉举报平合,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县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负责)。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