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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11:02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陕教明电[2020]2号)精神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就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分级分类错时错峰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一)3月30日,全县高三年级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4月7日,全县初三年级、县职业中学毕业班开学。

(三)中小学校(含县职业中学)其他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四)全县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前,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中,增设复学工作专班,县政府副县长侯伟强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陈军礼、县卫健局局长李志涛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工作。各镇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县级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夯实工作举措,确保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平安、顺利开学。

2.细化工作举措。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复学工作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开学保障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防疫经费及物资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公共交通安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教育宣传和舆情引导等措施,为学校顺利复学保驾护航。要落实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统筹能力,坚持“一校一策”,按照《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指南》(宝市教发〔2020〕32号)及有关要求,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防控复学工作专班要在开学前一周对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学时重点防控工作、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食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指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县教体局要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建立领导包抓学校制度,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要协调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和满足学校防疫需求。县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学校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毒防疫知识技能培训,做到科学有效防疫。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治安保障和公共交通管理,设立高峰勤务岗,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4.完善应急机制。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复学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下,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灵通疫情防控信息,储备应急防疫物资,实行精准管控。学生或学生家长中,有近期从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太返太的,要及时向所在学校报告。对学生出现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症状的,要按照相关规程作好隔离、送诊等工作。要加强舆情管控,采取印发公开信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做好教师、学生及家长心理疏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太白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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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