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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10:13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1〕9号)要求,为全力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全县科学、便捷、高效、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再造,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前期策划生成、区域评估、数字化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五项重点任务”,努力打造审批流程优化、中介超市建设、“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分级分类管理、全流程在线审批、探索“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六大特色亮点”。通过加快规范事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0和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工作重点

1.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条件、权责等,进一步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对审批事项管理权限和材料要逐项明确,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规则。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涉及审批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内容调整情况及时告知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要将审批结果信息及时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构建“职责互补、政策互通、业务互助、审管互动”的审管联动体系。(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7月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 

2.力促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沟通联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制定“多规合一”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要求,鼓励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助推“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在有条件的区域,探索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标准地”内涵性、外延性指标构成体系。新建工业项目由各职能部门对成片开发区及园区组织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节能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事项统一评价;已确定拟建设项目由各有关部门制订具体标准,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用地定额标准、建筑容积率、能耗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争取实现净地出让。土地出让后审批部门按照“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手段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减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后续核验及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前全面推广实施。)

4.全面开展区域评估。依据《宝鸡市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太白县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开展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和技术标准,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7月底前完成)

5.强推数字化联合审图。依托全市统一的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制定联合审图标准和办法,实现无纸化申报,在线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县住建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7月底前完成)

6.探索实行联合测绘。整合测绘业务,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探索符合我县际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体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等部门按照分工负责,2021年7月底前完成)

7.推进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联合验收、限时办理”的原则,梳理规范各单项验收工作的验收条件、验收材料清单,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县发改局、住建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8.精准中介超市建设。进一步梳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事项库,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完善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服务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为项目业主提供更多选择。健全完善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加快中介超市运行,推进财政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9.规范推行分级分类管理。细化项目分类和改革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零”增地技改项目、带方案出让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定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

10.探索“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对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带方案出让项目,由政府部门明确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后,政府部门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年底前试点推行,并持续推进。)

11.加快工改平台升级改造。积极与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结合审批系统建设标准(2.0)要求,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应用。(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牵头,2021年7月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

12.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积极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咨询服务、在线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办理流程和服务责任。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网上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申请、互动、投诉建议等服务功能,辅助企业快速确定审批流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成果材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更多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行政审批局牵头,2021年7月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改革协同。各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工改工作制度,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针对部门协作配合不力、线下办理、一线受理人员的政策理解不透、系统使用不熟练、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开展系统操作、政策解读等培训,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督查考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改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工改工作督查活动,并及时公布督查结果。县目标办要将工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县职转和营商办要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

3.加强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法律法规、改革政策、审批业务等方面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解读改革政策措施,宣传亮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在全社会形成知晓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太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太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职转和营商办主任);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文旅局、气象局、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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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