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职转办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职转办发〔2021〕1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任务分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排部署,围绕“六稳”“六保”,聚焦市场主体需要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为我县“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严格对标,协力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将任务分工与《太白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太政办发〔2021〕25号)相结合,主动认领任务,严格对标对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逐项定目标、出措施,并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分别于8月20日、11月30日前报送县职转和营商办。
三、创新举措,打造亮点。要切实增强创造优质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各自工作职能,从工作方式、方法、手段上下足功夫,大力做好工作举措创新,加快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向纵深推进,努力打造环境好、服务优、发展快的营商太白“新范本”。
附件:太白县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任务分工表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
2021年7月30日
太白县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1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按照国家要求,科学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 |
县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实施“以工代训+X(在岗、转岗转业等)培训”,规范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加强对家政、养老等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能力。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学徒制培训,鼓励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 |
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着力推动消除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
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金融办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4 |
推广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做法,研究将具备条件的惠企资金纳入直达机制。优化国库退税审核程序,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处理。按照国家要求,推动实现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大力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
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县级部门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依法降低中介服务准入门槛,破除行业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民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推动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提高市场开放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公布认证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清理规范涉及认证的评价制度,推动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 |
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7 |
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明确行政备案材料、程序,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简化优化商事服务流程,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简优化涉及电子电器产品的管理措施,探索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鼓励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 |
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支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落实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依法依规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行为。鼓励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制定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指南,优化审批流程,为演出经营单位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 |
县发改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11 |
在相关国家标准出台前,鼓励先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加快统一出口商品和内贸商品在工艺流程、流通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破除制约出口商品转内销的系统性障碍。 |
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推动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推动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落实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便利市场准入。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
县民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民生保障领域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防止产生违规冒领和设租寻租等问题。 |
县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与市县两级各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 |
县政府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16 |
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聚焦管好“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全覆盖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加快形成统一的监管大数据,强化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7 |
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各部门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各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 |
县司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