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展示我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水平,年初,县职转和营商办向38个成员单位分解下达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任务,现将半年来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6月份,38个成员单位向中、省、市媒体编报各类太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431件,被中央级媒体采用15件、省级媒体采用86件、市级媒体采用102件,共采用203件。其中,咀头镇(5件),县委宣传部(含县融媒体中心23件),生态环境分局(17件)、农业农村局(13件)、交通运输局(12件)、人社局(12件)、太白供电分公司(12件)、政府办(含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金融办)9件、公安局(8件)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宣传稿件编报任务;鹦鸽镇(3件)、桃川镇(3件)、黄柏塬镇(3件),县医保局(7件)、教体局(6件)、发改局(5件)、市场监管局(5件)、林业局(5件)、行政审批局(5件)、司法局(4件)、卫健局(4件)、住建局(4件)完成了半年宣传稿件编报任务;太白河镇(2件)、王家堎镇(2件)、靖口镇(1件),县文化和旅游局(3件)、财政局(2件)、法院(2件)、招商服务局(2件)、纪委监委(1件)、水利局(1件)、气象局(1件)未完成半年宣传稿件编报任务;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等单位宣传稿件编报量为0。
1—6月份,38个成员单位向县职转和营商办编报各类太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42件,县职转和营商办择优向市职转和营商办推送36件,被《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简报》采用5件。其中,县政府办(含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金融办)报送20件、行政审批局报送10件、市场监管局报送5件、医保局报送3件、税务局报送2件、民政局报送2件。
二、存在问题
1.宣传稿件编报进展不平衡。1—6月份,38个统计单位有21个单位完成了向中、省、市媒体编报各类太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的任务;17个单位未完成宣传任务,其中4个单位宣传稿件编报量为0。《职转专报》宣传稿件报送仅有8个单位日常报送比较积极,其他30个单位参与度低。各单位普遍对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的宣传报道频次不够、力度不大。
2.宣传稿件编报质量不高。部分单位编报的宣传稿件格式、文字、标点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稿件质量不佳,缺少亮点和深度,进一步推广和宣传的新闻价值不高。个别单位编报的宣传稿件切入点很好,但没有系统全面的深挖,导致本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长期空档,报刊无声音,网上无消息,外宣工作一片空白。
3.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不重视。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招商服务局、税务局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重、工作成绩突出,信息量密集、宣传价值高的单位向县职转和营商办编报各类宣传稿件数量少、积极性不高,忽略了宣传工作这个特殊的“生产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减税降费、便企利民等太白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存在被宣传、被传道情况,相关责任单位的主动发声、主动宣传意识欠缺。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完善措施。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集中精力,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我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创新举措,打造亮点。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创造优质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立足自身工作职能,从宣传方式、方法、手段上下足功夫,推陈出新,全面宣传我县营商环境的各项惠企便民政策和最新工作动态,并及时将本单位的工作亮点、可供部门之间推广借鉴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条例》宣传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以《职转专报》形式报送县职转和营商办。
3.强化督考,凝聚合力。县职转和营商办要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进行督查问效,同时就《条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回访企业,并将相关情况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作为评选先进、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积极响应,密切配合,主动担当,合力为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