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徐小平
太乡振函〔2023〕20号
钟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针对您提出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措施,以管好用好农村基础设施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制度、夯实责任,加大宣传、保障投入,开展督导,不断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力度和管护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是夯实制度保障,强化管护责任。修订完善《太白县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太政发〔2023〕7号),围绕扶贫资产后续管理进一步夯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按照县、行业部门、镇村四级主体共同管理的机制,对各级管护任务、管护责任进行再规范和再量化细化,严格落实县级政府统筹监管、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监管、镇级日常监督监管、村级负责日常管护的责任体系,做到农村基础设施事有人管、管有标准、责有人担,从制度上为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奠定了基础和保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管护意识。通过入户走访,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活动等积极向农户讲解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相关政策、管理人员选用条件、管理要求等,全方位引导村民革除陋习,培养爱护环境、爱护公物的行动自觉。同时,多方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受益者、人人都是管护者、人人都是监督者”的良好氛围,共建共管共享农村基础设施的管护意识有了显著提升。
三是保障资金投入,强化管护队伍。继续按照市县共担机制,对过渡期内农村生活垃圾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小型水利设施、农村公厕每个行政村6000元,公共文化设施每个行政村4000元,村卫生室、体育健身设施每个行政村2000元;每个幸福院2万元;每公里通村公路按3000元的标准及时落实管护经费。2023年,全县安排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经费319.9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7%,有效保障了管护人员工资发放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转。按照“多岗合一、一人多岗”的原则,要求镇村继续对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进行统筹整合,优先选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业,增加收入,做到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四是开展技能培训,强化管护水平。将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人员技能水平,作为提升管护成效的重要保障,由行业部门牵头,按照管理岗位要求,定期组织镇村管护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聘请行业专家,重点围绕管护政策、管护标准、管护规范等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截至上半年共举办水管员、养护员、图书员等培训4次,参训人员200余人。在增加管护人员工作技能的同时,继续推行管护人员“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将基础设施管护成效与管护人员岗位补助相挂钩,充分激发管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多措发力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五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强化管护实效。积极落实年终考核考评机制,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纳入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范畴,结合日常检查、重点督帮等开展各项检查4次,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导督促行业部门、镇村及时补缺,扎实整改,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护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公共财政与市场化并行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在强化财政资金整合和投放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多种形式参与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大力提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投入、鼓励帮扶单位捐赠、社会力量捐赠、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逐步建立农村水费、垃圾污水处理付费制度,引导群众有偿使用、服务付费意识,逐步弱化以财政为主的资金投入,不断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专此答复。
主管领导:田录红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王凌云0917- 4952097
太白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