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18 信息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类别:A

签发人:徐小平

 太乡振函〔2023〕18号

杨岁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农村公益性岗位、提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总方针。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逐步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来太白乡村旅游、度假的外地游客络绎不绝,极大地提高了太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根据《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太政发〔2022〕7号)文件精神,对我县农村公益岗位管理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给予规范和要求。按照“多岗合一、一人多岗”的原则,将各类村级公益岗位统筹整合,做到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管护岗位主要吸纳本村无法离家的劳动力,优先选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同时,该文件明确:镇级要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整合事务和岗位,按月发放管理人员补助;村级设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公开公正选用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工作时限、岗位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负责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因此,村级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如农村公路养护岗位、农村公厕管护岗位、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岗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岗位等)管护岗位整合方案,上报镇政府批准,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即可。

专此答复。     


太白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7日





主管领导:白小兵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李平   0917—495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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