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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印发“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的通知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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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的通知20120414

发布日期: 2017-09-01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太政办发[2012]32号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太白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太白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太白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于增强公众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使用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示范、导向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十二五”目标顺利实现,根据《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和《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五年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回顾

(一)主要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工作法规文件精神,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宣传报道、完善法规制度、增强节能意识为抓手,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先后成立了太白县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和太白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配备联络员和统计员,明确了职责,实现了节能工作网络全覆盖。理顺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运行机制,建立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促进了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节能。制定了《太白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及时制定《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大力实施《驾驶员节能操作规范》等制度措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节水、节电、节油等多项节能工作措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实现了由政府倡导、推动节能向自觉节能、依法节能、制度节能、规范节能转变。

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明确规定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指标,与各镇、县级有关部门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定期对完成节能目标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促进了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实施节能改造,提升节能水平。在加强日常节能管理的基础上,积极落实节能改造资金,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扎实开展节能改造工作。通过改造路灯和亮化设施,推广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和农业滴水灌溉技术,建设太阳能照明和亮化设施等多项措施,极大地提升了节能水平。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各类媒介,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知识竞赛答题等活动,大力普及节能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理念,营造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环环节约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体制尚不健全,节能制度有待完善。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力量不足是我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镇和部门节能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尚未明确专(兼)职人员,管理力量薄弱,职责不够明确,管理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全县节能审计工作尚未开展,能耗统计制度还有待完善,缺乏有效节能考核制度,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能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节能培训有待加强。一些单位和部分镇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尚未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对公共机构用能现状摸的不清,计量不准确的现象依然存在,节能管理精细化不足。能耗统计不规范、渠道不畅,手段落后,人员不固定,数据质量亟待提高,统计分析有待加强。节能教育培训方式单一,用能管理人员不专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资金投入普遍不足,节能工程建设滞后。各级尚未针对公共机构节能设立专项资金,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普遍不足,导致公共机构节能能力建设滞后,节能改造推进比较缓慢。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政策也亟待完善。

(三)面临的形势

总体来看,我县公共机构用能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机构用能总量仍会进一步增加,节能压力越来越大。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不均衡;建设节约型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共机构节能任务长期而艰巨。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转变能源消费模式,始终坚持城乡联动,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大力推进和开展节能改造,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为建设现代生态田园新太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节能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公共机构节能现状并形成长效节能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和精细管理,体现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性;坚持技术改造和节能评审,体现公共机构节能的实效性;坚持突出重点和分类指导,体现公共机构节能的全面性;坚持制度约束和政策激励,体现公共机构节能的科学性;坚持领导带头和职工参与,体现公共机构节能的群众性。

(三)工作目标

管理目标。通过扎实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组织管理、计量监测、宣传培训、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抓住关键用能领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设施、设备能效;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办法,打造一批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工程和示范工程。

节能指标。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到2015年,实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能耗下降12%。 

三、“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重点 

(一)节约办公用品。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配备限额和标准,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的硒鼓如质量允许,一律加粉再用,避免因新弃旧现象。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推行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推行曲别针、大头针、信封、复印纸重复使用,控制一次性签字笔使用量。

(二)节约会议成本。加强会议审批和申报管理,压减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数量,减少会务工作人员,提倡合并召开会议,避免重形式、比规模、讲排场和铺张浪费。创新会议形式,推行网络视频会议。

(三)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老化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避免跑、冒、滴、漏和细水长流现象发生。提倡司机自己打水清洗车辆。

(四)节约用电。加强日常用电管理,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或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开或少开照明灯,下班后关掉所有电源开关。逐步淘汰高耗能用电设备,在综合考虑绩效比的基础上,开展“绿色照明”行动,用节能灯替换高耗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五)节约公务用车耗费。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公务用车改革办法,推行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根据车型和排气量,优先使用节能环保车型,严禁超编、超标购买车辆;严格实行派车制度,加强公车维修管理,对车况差、高耗能的车辆控制行驶或封存,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耗油高的车辆。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提高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节油技巧,努力降低油耗,对车辆维修和油耗等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六)加强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做好成果推广应用工作;逐步实行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能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建设。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能,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统一集中管理,逐步做到有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努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办法、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意见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以及公共机构用能计量标准、节约型公共机构评定标准等配套制度、标准;合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指标体系,并进行日常监测;制定节能方案,并按年度分解落实责任。重点完善和加强能耗统计,畅通能耗统计渠道,建立统计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以《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为依据,继续推广节能灯、节水器具等新产品,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征询、应用和评价机制;大力应用节能新技术,开展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升节能工作效果,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规范项目执行程序。

(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抓好能耗公示工作,将节能效果与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共机构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依法律法规处理。

(五)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发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构建节能交流平台,利用研讨会、工作交流会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信息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加强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节能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节能技巧和能力。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镇、各部门先进经验,着力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

(六)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利用国家推广节能项目和技术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开展节能改造应用,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对公共机构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术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政策、投资和资金支持。同时,财政部门要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健康持续深入发展。

主题词:能源  公共机构  节能  十二五规划△ 通知

 抄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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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