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财政局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各相关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我局将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对应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仅限太白县区域内供应商,征集入围的货物类供应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请在下列网址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1.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

2. 太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首页(http://www.taibai.gov.cn/col/col6614/index.html)“通知公告”。

四、征集流程

1.申请条件。申请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

2.材料提交。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须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逐条准备入驻申请资料,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目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供应商名称+申请入驻品类)。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将纸质版报太白县政府采购中心,并将附件4资料电子版发至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邮箱地址为tbxzfcgzhx@163.com。第一批已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如需上架新的产品,只需要按照附件4内容提供资料。资料要求于2024年1月22日18:00时前报送。

3.资料评审。我局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电话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

4.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太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本次征集完成后,进入常态化征集,我局将分批次公示后续入驻的供应商信息。

5.商品上架。供应商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的办公信息设备应以安全测评标准产品为主。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五、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业务咨询:0917—4956775


附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docx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docx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征集品类目录.xlsx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太白县分站入驻供应商申请表.xls

  

太白县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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