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环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校园食堂大宗食品等进行抽检,共抽检2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太白赵家蔬菜水果店于2024年7月23日购进的生姜,检出噻虫胺1.3mg/kg,按规定标准要求:噻虫胺检出量不能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太白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已要求经营主体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检验项目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