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函〉》要求,对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对标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太办发〔2021〕84号),我局承担能源、秦岭保护等11项职能,现将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1.提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
履职情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十四五”期间建成绿蕾、秦西等现代农业园区20个,千亩蔬菜出口基地直供港澳,商品菜产量占全市 45%,荣获国家绿色生态蔬菜十强县 ,太白高山蔬菜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入列全省“九大产业链”。莓类、冰葡萄、食用菌、中药材、中蜂、林麝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跻身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坚持以5A级景区县城为龙头,王牌景区为支撑,美丽乡村为基础,在全省率先推进全域景区、全域旅游发展,建成青峰峡4A级景区、黄柏塬3A级景区,鳌山滑雪度假区被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滑雪旅游度假地,大岭云海、青峰飞瀑、鳌山雄姿与景区县城、特色镇村相互映衬、相得益彰。近五年年均接待游客26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亿元。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使用。全面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力推散煤治理。
履职情况:大力发展天然气入户工程,年用气量达950万立方,全县天然气用户10713户,完成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淘汰原有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9919户,2023年—2027年每年给达标农户发放最高不超过600元运行补贴费。
3.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能源和产业政策措施。
履职情况:积极争取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垃圾热解等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同时我县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大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林特水产、中药材、商贸服务等绿色产业;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积极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严格控制“六大”高耗能项目准入,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地,且我县境内无水泥、焦化、煤化工、陶瓷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历年来未上“两高”项目。
4.协调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7个镇共同做好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履职情况:1.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先后召开县委常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8次,学习传达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秦岭保护重要事项、阶段重点工作。印发《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全力以赴迎接省级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省市人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攻坚克难完成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问题整改、2024年省级联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和市秦岭办秦岭专项整治“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共计6个,正在整改2个,总体问题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省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下发疑似问题图斑5期46个,已会同“五乱”部门全部完成核查。3.全力建成视频系统。投资256万元,开发并建成全省首家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动态排查、长效保护和综合应用为一体的数字秦岭监管系统,完成Ⅰ期8个点位建设,整合接入省太林、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视频监控27处。二是完成勘界立标。高标准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分区保护示意图及系列图件,共埋设实体界桩215个、电子界桩986个、标牌8个,全面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制度化监管水平。4.一是水源保护不断加强。二是林长制落实有力。三是耕地保护有序推进。四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出台小水电整治奖补资金兑现办法,已兑付省市级奖补资金1.73亿元。现有4座尾矿库中,完成尾矿库闭库2座,正在闭库施工2座。划转、关停农家乐61户,剩余55户规范运营并纳入名录库。成立太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今年网格员累计巡查时长1.3万小时,巡查距离3.8万千米,并配发马甲、喊话器、优盘和登山杖等巡查装备66人份。
5.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履职情况:全县建成光伏电站15座,总装机2.628兆瓦,年发电量2313万千瓦时。另外,我局积极招商引资太白金矿光伏项目,目前一期项目在金矿厂房屋顶建成6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并网。计划二期在尾矿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同时积极谋划太白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联系设计院完成选址,正在积极争取纳入全省规划。
6.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调度。监督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淘汰、关停决定的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对电力行业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负责做好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履职情况:我局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成立冬季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协调冬季能源保障调度。并按照检查计划,严格督导检查,定期对电力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汛期、国庆、春节等特殊节点加大检查督导频次。未发生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事件。
7.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履职情况: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8.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履职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相关工作。
9.会同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宝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履职情况:协助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陕西、信用宝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10.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履职情况:严格执行省市提出的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
11.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履职情况:积极招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