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桃川镇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二)执行法律政策,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收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上述职责,桃川镇机关内设6个综合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市场监督)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设置机关直属事业机构7个,包括:公用事业服务站、经济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社会保障服务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林业站桃川分站。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全镇按照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要求,下足功夫,全面提升帮扶措施与脱贫质量,严把退出标准和程序,年内实现186户54人脱贫,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
(二)重点项目建设实现突破。总投资26.9亿元,年度投资2.8亿元,实施重点项目5个,市级重点项目1个、县级重点项目4个,太白县“户太”冰葡萄种植基地、天星潭景区综合开发、桃川镇民俗文化旅游体验区项目相继开工建设,为全镇后期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改善。2018年全年新增低保20户69人,总户数86户26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95余万元,为185人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71人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14户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救济款4.9万元。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认真开展农村家宴安全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成市级美丽乡村1个,县级美丽乡村2个。
(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全面胜利。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守生态红线。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100余次,依法拆除取缔了三力石料厂,规范提升农家乐43户;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得到有效整治,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环境保护、重视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特色旅游名镇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全域景区化的要求和“全镇一张图、每村一景点”的思路,以绿化提升、环境整治“两项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快特色集镇、休闲小镇、特色名镇建设,打造个性鲜明、功能完善的特色集镇。镇区石头小品、3D文化墙、舍南舍北广场受到游客的高度评价。成功举办了太白县第二届茱萸花文化旅游节、第九届帐篷节,吸引外地游客近5000余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9个下级单位:镇政府、镇财政管理所、镇林业分站、计生站、公用事业服务站、经济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社会保障服务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九个单位及村级基层组织。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白县桃川镇人民政府 |
2 |
太白县桃川镇财政管理所 |
3 |
太白县桃川镇计生站 |
4 |
太白县桃川镇公共事业服务站 |
5 |
太白县桃川镇社会保障服务站 |
6 |
太白县桃川镇经济综合服务站 |
7 |
太白县林业工作站桃川林业分站 |
8 |
太白县桃川镇兽医站 |
9 |
太白县桃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9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人员38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4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部门收入121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880.3万元增加338.49万元,同比增加28%。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1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880.3万元增加338.49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9万元,本年收入121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107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6万元;项目支出513.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3.1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本部门收入121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880.3万元增加338.5万元,同比增加28%。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74.6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880.3万元增加193.7万元,同比增加18%,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74.64万元,其中:
(1)代表工作(2010108)2.2万元,用于镇级召开村民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行政运行(2010301)184.12万元,用于镇政府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商品服务、办公费、货物维修、采购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7.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3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较上年减少57.01万元,原因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社会保障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单独核算。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3万元,用于镇政府日常其他办公费及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公用经费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4)行政运行(2010601)30.02万元,用于镇财政所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维修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8万元,较上年增加1.52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升薪升档。
(5)行政运行(2013101)121.73万元,用于镇党委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2.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24万元,较上年增加44.34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增加。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0.18万元,用于镇党委党建工作支出,项目支出0.18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4.82万元。原因是项目减少。
(7)群众文化(2070109)0.45万元。用于镇文化站人员取暖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9.08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无经费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15.61万元,用于镇文化站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文化宣传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减少。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0.3万元。用于镇社保站人员取暖费。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6.40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较上年减少3.63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经费减少。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8.56万元,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较上年减少1.47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3.26万元,用于镇社保站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6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6万元。
(1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14万元,用于镇计生站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万元,较上年减少4.12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经费减少。
(14)事业运行(2101050)27.12万元,用于镇食药监所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2.24万元,公用经费4.88万元。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新增单位。
(15)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01099)0.45万元。用于镇食药监所人员取暖费支出。
(16)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3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经费。
(17)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21.51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补助。全部为项目支出。与上年比较增加4.35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1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4万元。用于社区广场公共设施建设。
(19)事业运行(2130104)40.46万元,用于镇兽医站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24.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减少。
(20)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45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21)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0.3万元,用于镇农技站人员取暖费。人员经费支出0.3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9.7万元,原因是上年支出20万元,全部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
(22)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40.59万元,用于镇兽医站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6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93万元,较上年增加2.2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增加。
(23)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123.76万元,用于村两委会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9.76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24)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130705)95万元,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较上年73.7万元增加21.3万元,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增加。
(25)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130706)80万元,用于蹇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
(2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39.4万元,用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7)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47.23万元,用于单位扶贫工作支出。与上年比较增加29.23万元,原因是扶贫工作增加,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61.36万元,其中: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支出487.91万元,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526.6万元减少38.69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用经费支出73.45万元,较上年公用经费支出80.12万元减少6.67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公用经费减少。
工资福利支出(301)485.63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较上年448.56万元增加37.07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升薪升档。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3.45万元,较上年182.22万元减少108.77万元。原因是项目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28万元,其中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8.86万元。原因是2018年护林员工资,村干部报酬等不纳入此科目核算。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同上年比较增加0.99万元,原因是扶贫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2.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9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辆少,出差单位及事项较多,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护)费等。增加原因是扶贫入户检查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1批次,22人次,支出0.5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0.29万元,原因是扶贫检查较多,公务接待费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5%;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村级办公经费20.9万元,办公经费及取暖费补助10万元,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6.68万元,较上年减少16.86万元,下降22.3%,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