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6 信息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照组织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培训质量。针对群众的培训意愿,除了扎扎实实在镇村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外,积极推荐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进入市一级培训学校参加各类中长期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宣传陕汽集团精准扶贫技能培训,推荐贫困家庭适龄青年及时报名,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切实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同时,借助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各部门培训的工作合力,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

(二)塑造典型,推进示范引领工作。一是通过发展社区工厂、认定贫困劳动力就业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基地等途径,塑造引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典型,示范带动全县就业扶贫工作。二是抓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个人典型,通过一部分人就业带动一批人就业。

(三)拓宽渠道,充分服务就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以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一改以往定期招聘模式为长期招聘模式,联系对接省内外用工企业,长期发布用工信息,加大就业帮扶活动力度,积极配合公益性岗位开发,全力做好岗位援助工作,努力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借助与江苏贾旺区建立的初步对接平台和原有的昆山劳务基地及宝鸡人社12333公众号,为我县搜集整理一批优质就业岗位,通过“太白县就业扶贫工作微信群”“太白劳动保障QQ群”等快捷途径,将岗位信息送到有需要的贫困家庭去,力争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补贴等一系列的创业帮扶工作,确保创业项目创得成、站得稳、发展好。为发挥就业扶贫基地和创业园区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其打造成就业扶贫园区,有针对性地接收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创业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创业、促进就业。

(五)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提高社会保险保障作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力度,深入企事业基层一线,宣传讲解社会保险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扩面率,努力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和促进作用。

(六)严格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比例,建立全县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注重源头防范、强化常态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加大案件查处、实行联动共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1

太白县人社局机关

行政单位

2

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公管理

3

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参公管理

4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参公管理

5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参公管理

6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参公管理

7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一类事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51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事业编制15名,事业工勤1名。实有在职人员53人,其中行政14人,参公34人,事业5人。实有人数大于编制人数的原因是在局工作的部分人员编制超编。

五、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总额15,137,603.45元,其中家具用具193,014元;通用设备575,834.35元;房屋14,368,755.1元。本部门属于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单位没有车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000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年收入预算25,811,900元,其中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1,900元;上年结转810,000元。较上年增长10.1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主要原因是医疗制度改革,医疗费实行全额支付,人员正常晋档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数据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为25,811,900元,包括基本支出20,907,178元,占支出总额80.9%;项目支出4,094,722元,占支出总额15.9%;上年结转810,000元,占支出总额3.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0.16%,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人社局财政拨款收支25,811,900元,较上年增长10.16%,增长原因同上。

(三)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人社局基本支出20,907,178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330,871元,较上年增长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78,380元,较上年下降6.67%,原因是本单位调整支出结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97,927元,较上年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医疗制度改革,行政单位医疗较上年增加1,245,480元,较上年增长31.3%;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增加1,265,208元,较上年增长24.6%。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单位:元)

(1)2011009公务员考核,公共预算拨款180,000元,较上年相同,无变化;

(2)2080101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预算拨款1,512,267元,较上年下降24.4%,原因是单位部门新增2名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公共预算拨款5,2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较上年增长31.3%,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大病互助基金3元2018年起由财政全额负担,个人不再缴纳;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公共预算拨款6,404,44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较上年增长24.6%,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的2%、大病互助基金3元2018年起由财政全额负担,个人不再缴纳;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共预算拨款2,094,944元,(其中:特殊人员2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1%)1844944元)主要用于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住院医疗补贴支出,较上年增长5.3%,原因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工资增长缴费基数提高,预算增加;

(6)210120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共预算拨款124,630元,主要用于民生类项目--居民及少儿医疗保险,较上年增长6.2%,原因为2018年各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

(7)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公共预算拨款49,200元,较上年增长10.8%,主要用于发放劳动保障协管员绩效工资;

(8)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00,000元,全部都是上年结转;

(9)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公共预算拨款402,673元,较上年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的工资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数据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10)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0000元,与上年上同,无变化;

(11)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共预算拨款504742元,其中根据2018年八大员、178号文件补贴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10%的增长比率预算,扣除上年结余,确定2018年八大员和178号文件工龄补助省市县所需资金为456741元,较上年下降4.53%。根据2018年涉核涉战人员领取标准及领取人数的增减变动确定2018年涉核涉战人员县级补助资金为48000元,较上年下降25.51%;

(12)2091001基础养老金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765250元,较上年增长4.57%,原因是2018年待遇领取人数增加;

(13)2091003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16000元,较上年下降4.59%,原因是根据2018年全县死亡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调整了支出;

(14)2091099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74100元,其中根据2015-2017年缴费人数增减变动确定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级支出为199100元,较2017年196365元增长1.39%。2018年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口代缴保费政策的出台,2018年预算增加县级为县贫困人口代缴保费75000元,属于2018年预算新增项目;

(15)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610,000元,其中上年结转610,000元,较上年增长1.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600元,较上年下降2.8%。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局属单位均属于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主要是公务接待费10,60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本年度预计接待6批次45人;出国人数0人;公务车购置0辆。

2018年会议费预算3,780元,较上年下降47.3%,原因是预算培训会次数减少,从预算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2018年未做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太白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太白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太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太白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01,900元,比上年增长7.9%,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和补助支出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5,000元,其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5,000元。较上年增长850%,原因是人社局(局机关)新增政府采购40,000元;太白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增10,000元;太白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新增30,000元;太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增15,000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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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