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9-26 信息来源: 太白县国土资源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办法;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它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较大权属纠纷。

(五)承担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组织全县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指导、监管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地籍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实施基准地价定期更新,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全县国土资源市场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规范和监管土地、矿业权市场,监测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依法负责采矿权的登记和转让审批。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有序利用;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依法办理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按照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

(十)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核实、评审及报告备案工作,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审查和备案;承担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地面沉降。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合作交流和科学技术研究。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太白县国土资源局共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执法监察股、监察室)。主要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文秘机要、信访维稳、档案财务、会议宣传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行政处罚的调查、告知、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

(二)地质环境股(矿政管理股、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股)。主要负责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水质评价等任务,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灾情速报、巡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等工作;主要负责探矿权、采矿权授予、转让及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工作,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主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管理和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以及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管理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太白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资源局直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队长1名(正科级)、副队长1名(副科级)。

太白县统一征地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直属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

按照全县镇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在各镇机关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加挂国土资源管理所牌子,原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归各镇政府管理。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来全局上下加压奋进、加倍实干,圆满完成了市县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多项工作创出太白特色,主要有:

1.龙凤二期小区如期完工。克服雨季多、施工期短等不利因素,我局主要工作力量驻扎工地、日夜奋战,仅用半年时间完成了移民搬迁龙凤二期小区建设任务,用“太白精神”创造了神奇的“太白速度”,如期实现了向贫困群众交钥匙目标。2018年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脱贫户291户1044人全部“交钥匙”或入住,年度计划脱贫安全住房达标率100%。

2.土地资源挖潜有力。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限制等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我局多方努力协调,多次踏勘选址,基本完成了占补平衡一期增加耕地640亩、二期增加耕地560亩的任务,共计可新增耕地1200亩。多次与宝鸡石油机械厂协商,初步达成有偿收回意向,盘活存量利用土地50.5亩,充分挖掘土地潜力。

3.“三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县涉及调查面积为2711.34平方公里,目前“三调”项目已完成招标,目前正在收集基础资料、处理内业数据,总体进度走在全市前列。

4.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通过省级评审。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十有县”创建要求,我县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5.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运行。创新推出了上门服务办理、微信预约办理、电话预约办理等多项服务举措,对特殊群体,上门办理了2件房屋转移登记。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将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据营商环境监测显示,我县不动产登记每件平均用时3.5个工作日,最少为1个工作日,最多5个工作日,平均收件资料5件,在全市排名靠前,尽力为企业群众办事做好最优服务保障。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整改到位。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县涉及的7个矿山(8个矿点)5个已高标准治理完毕,2个正在治理,年底将完工,1个已落实资金并上报了治理规划,即将开工。我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受到市县充分肯定。

7.土地矿产例行督察“零反馈”。年初省厅反馈我县土地卫片违法比例为70.06%。经多方协调、积极举证,2017年土地违法比例大幅降低为1.45%。涉及耕地1.06亩,我局现已立案查处并结案,实现2017年度土地例行督察、矿产资源卫片两个“零反馈”,无被约谈问责事项。

8.追赶超越各项任务全面圆满完成。今年我局承担的8项追赶超越任务,其中6项已全部完工并销号,剩余争取资金任务待县财政局认定、追赶超越待市局排名后即可收尾、销号,将圆满完成各项追赶超越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太白县国土资源局局本级,行政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1

太白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7472.08万元,比上年增长5820.69万元,增长352.4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收入增加,本年增加土地收储专项债券和移民搬迁债券收入。本年度支出总计290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1.58万元,增加75.79%,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项目接近尾声资金量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33.55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4144万元,比上年增加3357.35万元,增加426.79%,主要原因是建设用地供地率比上年有所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4万元,比上年减少156.86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都按进度拨付资金,资金结余减少。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277.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6万元,增加8.3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项目支出2625.6万元,比上年减少2022.39万元,增加335.27%,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项目接近尾声,矿山及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加大,项目资金量增大。

(3)年末结转和结余425.11万元,比上年增加420.1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本年度收入总计7472.08万元,比上年增长5820.69万元,增长352.4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收入增加,本年增加土地收储专项债券和移民搬迁债券收入。本年度支出总计290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1.58万元,增加75.79%,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项目接近尾声资金量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7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89万元,公用经费36.48万元;项目支出2625.6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5.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0.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费用缴纳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50万元,主要用于秦岭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2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等编制费。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2204.26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153.6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3.17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生活补助费用支出。

行政运行(2200101)148.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及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06)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项目费用。

国土资源调查(2200109)15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

地质灾害防治(2200111)22.74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14)150万元,主要用于秦岭环境整治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事业运行(2200150)9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事业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0019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土资源业务支出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990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土资源等业务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37.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及临时人员工资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6.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奖励金,遗属及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等费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建设用地供地率比上年有所增加,土地出让收支也不断增加,其中本年政府基金总收入为4144万元,本年度政府基金总支出为4144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4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为370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0.2%,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较2018年预算增加0.92万元,主要是由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秦岭环境整治、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增加,公车使用频繁。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0,比上年增减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8批次,68人次,支出0.47万元,与上年持平,与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总支出1.84万元,比上年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项目对各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摇号分房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会议费总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各项会议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土地调查经费3万,土地执法经费6万,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10万元,共涉及资金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87万元,增长8.5%,由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秦岭环境整治、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增加,办公经费也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太白县国土资源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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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