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3.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备的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按权限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或审批、上报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对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9.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信息公布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0.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备案;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1.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2.负责监督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13.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5.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或整合至太白县应急管理局 ,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三)人员情况,4名公务员,4名事业人员,1名事业工勤,与往年无变化。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键之年,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执法、推动社会共治共建,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预防和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全县安监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为加快“四县”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大《意见》学习贯彻,持续深化改革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镇、各部门要在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内涵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使《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把《意见》作为我们抓严、抓细、抓实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县安委会将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2.夯实责任,切实增强红线意识。一是夯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和县级领导定期带队安全检查制度,全力督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厘清安全生产行业直管与综合监管关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着力堵塞监管漏洞,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强化案例警示、季度研判、督察督办,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企业应自觉接受行业直管和属地监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各镇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宣传培训、督促检查、行政执法、问责约谈、企业诚信“黑名单”管理等手段,严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大力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依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安全承诺、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激励机制。
3.强化“双重”预防,狠抓源头治理。一是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深入摸排安全风险和危险源,严格落实许可“准入”制度,不断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各镇政府和各行业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评估,按照规定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建档工作 ,实现红、橙、黄、蓝“一张图”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促进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治理的并网衔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行清单式管理,通过上报、交办、督办、反馈、验收、销号等环节,对隐患清单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严格验收销号,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结合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农业农村安全。各镇、各部门要配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房屋建造、农业机械、农村道路、农村燃气等方面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投入,逐步提高农村道路安全标准等级,大力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4.筑牢事故防线,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抓住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这个关键,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盯紧“五一”“国庆”“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提前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建设工程安全整治、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等工程项目建设,年内选择1-2个先进企业,作为全县重点领域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的典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树立示范引领作用,全力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5.狠抓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打非治违。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三项攻坚行动。全县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安排部署和动员学习(3月底前),各镇、交通(商务工信)、公安、安监、市场、旅游、消防等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第二阶段为攻坚行动阶段(4月至12月10日),各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五个聚焦”排查治理一大批重点难点安全隐患。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31日),各镇和牵头单位要总结攻坚行动先进经验,巩固攻坚行动成果,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此,全县要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做好露天采石场、尾矿库、排土场(废石堆)、地下矿山火灾专项治理,重点实施尾矿库“头顶库”改造和重点采空区灾害治理。危险化学品要围绕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存场所、设计、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和“反三违”行动,对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实行精细化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运行;二是道路交通要结合三项攻坚行动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三客两危一隧道”(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路段和隧道)专项整治,通过巡逻管控、电子监控、稽查执法,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公路客货车辆超速、超载、随意变道等“违法清零”行动。把山区道路客运始终作为重特大事故防控的重点,切实加强客运企业风险管理,做好GPS动态监控;强化旅游包车客运、下线客车、租赁客车和七座以上(含七座)面包车、农运车、三轮摩托等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三是建设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整治。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消防单位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工贸行业涉氨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和火灾燃爆专项治理。做好开展学校、旅游、水利、农机、特种设备、长输管线、城市燃气等专项整治,促进职业卫生与生产安全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落实到位。
6.夯实基础建设,实现监管执法标准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达标——升级——再达标”的动态管理机制,激发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一是规范完善执法检查。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各部门要深入剖析行业领域事故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原因,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以企业生产工艺安全标准、现场执法程序、文书案卷制作等内容为重点,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标准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促进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扎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是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特点、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生产决策的重要依据。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县安监局沟通交流,督促统计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归口和联网直报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到熟悉统计制度、精通统计业务、及时报送信息、保证数据质量。要严把“24小时”“7天内”“30日内”三个关键时限要求,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相关重点单位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的专题询问和民主监督调研。定期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及时处置反馈,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7.加强应急值守,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物资储备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修订完善以及应急演练等工作。应急演练要突出防火灭火、燃气泄漏、地震避险、道路交通事故、洪涝灾害、外伤急救等重点领域,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要突出“三化一卡”(应急预案简明化、图表化、程序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要现场应当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卡),从而实现应急预案的科学化、实战化,全面增强企业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要认真落实“零报告”和无缝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报送规定,有事立即处置,无事做好监管,每天定时报告情况,切实做到人不离岗、岗不断线、各尽其责;三是强化现场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重点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联系对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赶赴现场处置,把损失减到最小。
8.加大技术投入,促进安全保障上台阶。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共用,提升危险源管理和生产事故的监测预警、监管监察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抓好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经营运行。特别是在高危行业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在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推广应用地压监测监控系统、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系统、非电起爆、中线式筑坝、一次性筑坝、干式排尾、尾矿充填,综合利用等技术工艺和装备;在“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强制推行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加强职业危害诊断鉴定体检服务,不断健全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向技术要安全,向科技要效益。
9.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托电视、电台、新媒体等宣传载体,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安全生产专题节目,举办安全文艺演出及开辟专栏等方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到企业、到学校、到机关、到社区、到农村、到家庭、到公共场所,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网络,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通过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积极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等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加强全社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范围,提高党政领导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以及镇安监人员依法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加强对劳务队、农民工培训管理,要特别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一线作业人员培训力度。
10.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一是县安委会定期召开联合执法检查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信息、工作动态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二是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提出联合执法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共同制订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明确执法时间、方法、步骤、内容、重点等事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县安监局要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一体化建设,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执法行动常态化,确保执法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完成100%。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打击力度,对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办率、事故企业“回头查”达到100%,坚决杜绝把小隐患拖成大事故。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9人,其中行政公务员4人,事业工作人员4人,事业工勤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52.62万元,较去年减少7.02%。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91万元,较去年减少1.13%。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2)上年结转和结余1.70万元,较去年下降85.2%,上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在资金使用时重点对上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进行了消化。
2.支出总计142.04万元,较去年减少12.55%。包括:
(1)基本支出131.22万元,较上年增加5.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晋级升档升薪和人员变化造成工资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0.82万元,较去年减少71.53%,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其他资本性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58万元,较上年增加8.87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业务挂账,已发生没支付。
上半年年收入、支出和结余结转情况对比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4万元,比上年减少5.46%,其中:基本支出131.22万元,比去年增加5.46%,项目支出10.82万元,比去年减少71.53%。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分析原因: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安全生产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2150501)支出84.44万元,占总支出的59.45%,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及人员工资支出等;
行政运行(2150601)支出27.78万元,占总支出的19.5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11.31万元,占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4.52万元,占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3.17万元,占总支出的2.23%,主要为扶贫工作队经费及扶贫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50699)支出10.82万元,占总支出的7.62%,主要为项目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01)支出100.28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支出17.13万元,主要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支出24.63万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安全生产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7万元,比上年增加62.80%,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09万元节约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比上年增加68.5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单位相关工作来访、工作检查等接待,通过严格公务接待规格等,对接待费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
2.会议费2018年无支出。
3.培训费2018年无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32万元,比去年20.05万元减少13.73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列支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