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太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太白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26 信息来源: 县纪检委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县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全县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

5.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规定;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制定有关实施办法、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6.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镇和县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7.县委巡察办负责做好巡视工作的协调联系,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8个室,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双重专责政治机关,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党规党章等,组织召开常委会、机关会学习50余次,传达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40余次,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将新思想新要求体现在工作实践中。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加强对“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县各镇、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覆盖督导,严格把好会前准备、会中点评、会后整改“三关”,坚决防止走过场问题。

三是着力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今年来,做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98人次;严明村“两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村级换届候选人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村级换届人选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指导,对村级换届候选人廉政回复317人次,取消资格5人次。 

(二)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积极落实全市“压力传导年”要求,主动协助县委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夯实责任压力。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虚化问题,建立县镇村三级主体责任清单,在去年主体责任“季度派单+随机督查+动态考核”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领域问题线索制度的基础上,创新推行“两个责任”记实积分制度,健全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积分化评责四项机制链条,实行责任清单季度更新、履责全程记实、采取台账管理、积分排名,有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及时督导跟进。坚持班子成员带队对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由县委常委带队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责任制考核、述责述廉排名靠后及审查调查工作不力、责任清单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发一单(问题清单)、一书(整改通知书)、一通报(督查通报),对问题整改情况常督导常跟进。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宝鸡市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以约谈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召开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和集体约谈会3次,集体及个别约谈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35人次,确保查处违纪问题“零容忍”、推动责任落实“不断档”。

(三)巩固正风肃纪成果,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

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实行二级单位述责述廉、干部提拔任用前廉政“意见回复+考试+谈话+承诺+财产申报公示”五位一体监管制度、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承诺+提醒+报告”等创新制度;设置“廉政灶”接待专门票据、印章以及接待审批单,通过“一单一章一票”堵塞管理漏洞。为全县198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实行信息动态报送精准监管。

二是优化作风监督。针对长假后干部纪律易松懈问题,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月”活动;扎实落实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向63个单位征求干部作风问题4个,机关干部自查问题40余条,建立专项整改台账,每周跟踪工作进展;坚持“一月一查一通报”制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9次,督导全县大会会风5次,下发监察建议书6份,诫勉、提醒谈话7人,从会风、值班纪律等“小问题”抓狠抓长。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元旦、春节等问题易发期,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问题作为重点,开展为期1个月的“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对上级下转的疑似公款吃喝、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核查;对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一桌餐”吃请问题进行3轮摸底排查。

(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充分释放纪法震慑效应

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监督惩治重点突出。迅速启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扣省纪委“五个专项”工作部署,将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生态环保、涉黑涉恶和“四风”等群众关切问题作为惩治重点,开展“3+1+1”专项治理等6轮次。

二是审查调查成效显著。为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建账、对账、销账、交账“四步工作法”,重点线索联组查办、集中办公和包抓督办等工作模式,将全县7个镇纪委及23个派驻纪检组织整合为5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和各室日常包抓联系,疑难重要线索进行交叉查办、领查直办。

三是案源线索有效拓展。在创新开通“扫码举报”服务,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领域问题线索制度的基础上,同步推行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机关移送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制度等线索互通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一案一移送”,定期通报问题线索移送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

四是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按照全市基层执纪审查规范化管理暨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要求,对7个镇教育谈话室全面升级改造,新建9个县级部门谈话室,探索在机关、镇和部门设置“同志式”谈话室。规范“走读式”谈话程序,坚持事前摸底评估、事中管控减压、事后交接回访,消除安全隐患。

(五)注重源头预防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政治氛围

坚持创新廉政教育模式和日常监督方式把好“预防关”。

一是用好四种形态。始终坚持用早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使批评教育、纪律轻处分及组织处理成为常态,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二是强化纪律教育。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积极协助县委推进“以案促改”,副科级以上干部因违纪被查处的8个单位全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以宁建国案为鉴“4+2”警示教育活动,利用4起案例进行“以案促改”,编制《基层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选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5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3起270人次。围绕庆祝改革开放暨纪检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清风巡回宣讲14场次,举办“激浊扬清传正声”主题演讲比赛,组织新条例专题讲座、录制宣传视频及音频资料,打造省级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1处。

三是创新教育载体。积极挖掘整理太白廉政文化资源,创新开展了“清风满太白·一镇一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已建成县城北入口“清风园”、鹦鸽镇廉政文化主题公园、靖口镇机关廉政教育警示园等5处廉政文化景观。重点在移民搬迁点、文化广场、村史馆等场所配套建设内涵丰富、意蕴深厚的村级家风家训馆44处,厚植了改进作风的文化支撑和群众基础。

(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始终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大局,稳步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保证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无缝衔接、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一是提早谋划部署。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纪委切实负起专责,以《太白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路线图,顺利完成转隶人员情况摸排、组织协调等工作,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反腐败组织体系和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同时,联合法院、检察院及时制定《太白县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情形进行程序规范,明确责任时限,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二是优化工作力量。县纪委监委新增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三纪检监察室,调整后,内设8个室,其中纪检监察室3个,机构设置向审查调查一线倾斜。

三是深化改革成果。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派驻机构改革事宜,班子成员主动学习改革相关精神,讨论我县贯彻落实措施。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协调配合,认真摸清全县派驻机构职数、编制及人员现状,初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扎实奠定机构改革工作基础。同时,为更好的推动监察职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分别向县委领导、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及7个镇广泛征集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建议,通过梳理汇总,共征集涉及人员编制、职责权限等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部门本级(机关)1个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太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太白县监察委员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实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1)2018年收入总计35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28万元;年初结转与结余1.7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2)2018年支出总计32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61%,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5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28万元;年初结转与结余1.78万元。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32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8.0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3.69万元,都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比上年减少0.61%,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2011101)258.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同比上年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1.1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案件经费。同比上年减少77.6%,主要原因是部分重大案件跨年办理未于当年结案。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31.5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经费。同比上年减少37.34%,主要原因是部分案件跨年办理未于当年结案。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同比上年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9.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同比上年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01)217.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0.75万元,资本性支出(309)3.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3万元,主要用于对上级单位的检查、调研、考核等事务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0.84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8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18%。主要用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2%。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安排部署当年重点工作。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4.28%。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70.75万元,较上年增长44.3%,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中国共产党太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2018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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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