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县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定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护、经营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保护利用规划。组织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审批工作;指导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林业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业重大案件的查处。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负责退耕还林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8.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林业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及队伍建设。
11.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和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应由中、省、市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二是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三是继续做好生态扶贫工作;四是提升林特产业发展水平;五是加快森林旅游发展步伐;六是不断加强资源保护;七是加强科技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4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55名;实有人员79人,其中:行政25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27人,事业工勤2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配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林业局收入预算为18684923元(含上年结转400000元),较上年下降16.6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重点类项目资金减少。
2018年,县林业局支出预算为18684923元(含上年结转400000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2034923元,占支出总额64.41%;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250000元,占支出总额33.4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下降16.67%,减少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收支18684923元,较上年减少16.67%,减少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84923元,较上年减少16.67%,减少原因同上。
2.支出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30201)1375314元,较上年增长4.34%,原因是行政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档。
(2)事业运行(2130204)3846743万元,较上年下降6.89%,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
(3)林业执法与监督(2130213)4074985元,较上年增长6.07%,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4)动植物保护(2130211)653196元,较上年下降3.26%,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330000元,较上年下降96.41%,原因是2018年管护人员经费列入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6)森林培育(2130205)5870000元,较上年下降48.7%,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7)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5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079120元,较上年下降1.47%,原因为人员减少。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431645元,较上年下降1.46%,原因是人员减少。
(10)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73920元,为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2018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11)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2110599)500000元,为天然林资源管护人员经费,2018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县林业局支出预算为1868492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88745元,较上年增长0.58%,原因为机关行政、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商品和服务支出999400元,较上年增长51.7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对个人家庭补助696778元,较上年下降9.52%,主要原因是将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科目由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支出6000000元,较上年下降40%,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该项目为2018年绿化提升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1043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600元,较上年增长8.9%,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年龄较长,维修费用增长;公务接待费13700元,较上年增长,原因是近一年来省市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的管理,检查较多。公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
2018年会议费预算100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提高会议效率。2018年培训费预算19000元,较上年减少3600元,下降15.93%,原因是减少公务培训,压缩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94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0600元。原因是2018年所属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5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90000元,车辆类150000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