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地震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3.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4.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
5.负责下达全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任务;参与新建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6.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8.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工作。
9.负责县城区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全县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
10.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景观、雕塑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内景观照明工作。
12.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建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1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15.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和重点镇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统筹收缴和专项使用管理工作。
17.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地震局职责:
1.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和预报。管理和维护设在本县地震台,提出全县地震趋势意见及短期预报意见;组织开展震害防御、调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灾后重建规划等工作。
2.负责管理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1.承担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和战备执勤工作。
2.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业务训练工作。
3.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
1.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道路绿化、小游园等绿化管理、养犬管理;参与辖区占道停车场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2.执法职责:行使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管理方面的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市场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监察室)、建筑市场管理股、质量监督股、村镇股、重点项目股等5个股室,下设太白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太白县园林环境卫生管理站、太白县住房和保障中心、太白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等4个局属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立足太白亚高原地形独特,冷凉气候明显,发展空间广阔的县情特点,突出规划引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推动项目建设实现城区建设提质提品。
1.为了加速实现县域全域景区化布局,续建了5A级景区县城大地景观项目,完成土地流转941.1亩,微地形堆积47.6万平方米,种植花卉78.2万平方米,自行车专用道已完成水稳铺设及桥梁桩基础施工,年度完成投资3.6亿元。
2.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启动了太白县智慧城市管理暨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污水管道改造、土方开挖、地下室防水及水电预埋、钢构主体安装等工程,智慧平台服务器已安装投用,年度完成投资6125万元。
3.根据县城“东扩南移、跨河发展”发展格局,实施了太白县虢川河两岸生态环境治理PPP项目及虢川河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其中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已累计修筑施工便道3500余米,修筑河道围堰3000余米,完成河道两岸浆砌石防护,2#、3#气盾坝已完成盾板安装,1#、2#、3#跌水堰已完成浇筑,年度完成投资1.02亿元;旅游度假区项目北岸欧陆风情商业街8幢商业楼及3幢风景房已全部完成主体封顶,南岸已完成整体规划设计,正在筹备施工图设计,年度完成投资2.61亿元。
4.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太白县建安城市综合体项目,目前已完成酒店建设运营,住宅小区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商业步行街正在进行装修,年度完成投资2.51亿元。
5.为了进一步美化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启动了太白县街心河综合开发项目,完成站前停车场修建,河道上游污水管道铺设及两岸环境治理,年度完成投资2010万元。
6.启动了美丽县城配套建设项目,完成了县城节点绿化提升,县城小火车道、慢行自行车道铺设,铜制工艺品,旅游公厕及花箱制作等工程,东大街风貌提升已基本完工,年度完成投资7200万元。
7.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完善城市管网配套设施,实施了太白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县城雨污管网检修及街心河管道铺设,世纪大道、太白路段工程正在实施,年度完成投资2045万元。
同时,提升“高颜值”聚力优化人居环境,着眼“高效能”,加快惠民工程建设,瞄准“高要求”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对照“高水准”扎实推进防震防空,对标“高质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4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
2 |
太白县城管监察大队 |
3 |
太白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站 |
4 |
太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5 |
太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员6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60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收入总计11751.55万元,较上年12446.84万元减少695.29万元,下降5.59%,较少原因是随着环保督察以及秦岭环境治理的加强,2018年度我县项目建设较上年有所下降。支出总计7331.64万元,较上年12456.74万元减少5125万元,下降41%。下降原因同上,以及上下年决算差异影响。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175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1.55万元,较上年12446.84万元减少1695.29万元,下降13.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万元,为建安城市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7331.64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6万元,较上年72.37万元下降4.2%。为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530万元,较上年1917万元下降72.35%。其中:节能减排集中供热锅炉改造支出40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支出13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185.85万元,较上年7331.9万元减少56.55%。其中: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311.2万元,县城路灯电费120万元,建安城市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支出834.28万元,三公合一公厕建设35万元,县城环境卫生支出386万元,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57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929.37万元。
农林水支出430.93万元,较上年增长430.93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26.71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4.22万元。
金融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增长260万元。为虢川河综合治理PPP建设项目前期土地拆迁赔偿款。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万元,较上年8.48万元下降71.70%。为地震宏观观测员工资。
住房保障支出2813.1万元,较上年3036.99万元下降7.37%。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300万元,保障房租金补贴支出30万元,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支出248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5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1.55万元,较上年12446.84万元减少1695.29万元,下降13.62%;减少原因为随着环保督察以及秦岭环境治理的加强,2018年度我县项目建设投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万元,为建安城市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31.64万元,较上年12456.74万元减少5125万元,下降41%。下降原因同上,以及上下年决算结余结转差异影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1.64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9.54万元;为本系统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9.82万元;为本系统实有人员职业年金。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2110302)130万元;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其他污染减排支出(2111199)400万元;为环保督察集中供热锅炉改造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20101)121.03万元;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120104)148.45万元;为城管队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2120105)5万元;为质安站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36.73万元;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938.52万元;为项目建设—建安城市综合体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570万元;为县城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329.08万元;为环卫站运行经费、环卫工人工资及环卫专用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37.04万元;为质安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426.71万元;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4.22万元;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
地震事务-地震监测(2200404)2.40万元;为地震宏观观测员工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2210103)300万元;为咀头街村丽水小区棚改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0.10万元;为公租房维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7)30万元;为保障房租金补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2483万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31万元。经济分类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301)46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35.42万元,资本性支出(310)0.7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2120803)1000万元,为建安城市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补助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69万元,与上年预算0.70万元相比下降1.43%,公务接待费预算1.26万元与上年预算1.28万元相比下降1.56%。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3万元,较年初预算相比下降31.79%,较上年支出1.39万元相比下降4.3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3万元,较年初预算0.69万元相比减少0.46万元,下降66.67%;较上年支出0.29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20.68%;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较年初预算1.26万元相比减少0.16万元,下降12.70%,与上年支出持平,2018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人次35批次计184人。
(3)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事项。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支出1.82万元减少1.14万元,下降62%,下降原因是本年本部门干部外出培训事项较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0.65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1.54%,会议费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3个,二级项目 3个,共涉及资金 5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94.8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4万元,较上年51.39万元减少13.55万元,下降26.37%,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较少,人员支出经费下降以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6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26.26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29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62.92%。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环卫专用车辆7辆,环卫检查及城市管理执法检查专用小型电瓶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