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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 10:19 信息来源: 太白县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县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先联通、再部署”的总体思路,围绕“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要求,统筹推进“自查、清理、编目、共享、整合、联通、协同”等关键节点,及时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使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全面接入全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共享。

二、重点任务

1.完成信息系统自查清理整合(2019年5月20日前)。各部门负责,对单位内部上级部门部署、单位自建信息系统进行自

查,填写太白县信息系统自查表(附件2)。同时,提出本单位与实际业务流程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资源长期空闲、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及适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系统清理意见报县政府办审批后清理。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要在自查清理基础上,着眼全县信息化发展需求,提出部门自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接入全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2.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摸底(2019年5月25日前)。5月中旬召开全县信息资源目录梳理业务培训会,组织各镇、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和“权责清单”,厘清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种类、保存方式、更新周期、信息需求等关键要素,填写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表、政务信息资源需求表(附件3、4)。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我县政务信息资源与市级共享平台对接实施方案。

3.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9年10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数据普查,通过查看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整理已有电子文件、数据表格,摸清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家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报县政府办审定。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

三、工作要求

1.落实专人负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优选业务能力强、熟悉计算机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并于5月10日(星期五)前将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1)报送县政府办信息股(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4956891,传真:4951030)。

2.认真梳理上报。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业务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政务信息资源,全面了解本单位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按时填写上报太白县信息系统自查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表、政务信息资源需求表。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借鉴上级部门2018年填报经验,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3.强化安全管理。各镇、各部门在梳理政务信息资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陕西省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4.严格督查问效。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开展督查、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附表:关于开展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doc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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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