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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10:43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太应组办发〔2020〕107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供资料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工信局) 负责分述县本级对防控物资等采购、储备、调配、使用以及县本级对疫情防治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方案和措施做法、成效等。

县财政局   负责分述县、各镇对疫情防治所有资金预算、拨付、使用等工作方案和措施做法、成效等。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分述县本级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和措施做法、成效等。

县红十字会   负责分述为湖北疫区提供的物资援助、经费援助情况;记述县、各镇接受各种组织、个人捐资捐物及来信来函情况,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捐款情况,突出典型事例等。

要求全面客观地记述各单位、工作组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部署安排、工作开展、实际成效,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工信局)、县红十字会字数不超过1万字,其余单位字数2000字以内。请于4月23日前将文字材料电子版报县物资保障组,县物资保障组汇总编纂全县对防控物资、防控资金以及生活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做法、成效等。

太白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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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