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强太白县营商环境建设,做好营商环境的监督工作,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县政府拟向全县公开选聘1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心社会监督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正直、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公众形象。
3.本人自愿,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勤学善研能力。
5.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自愿履行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能主动参与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6.一般长期在太白县县域内工作生活。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任为营商环境监督员。
二、监督职责
1.自觉学习有关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考核指标内容与目标,清晰掌握服务窗口办事“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举措和办事环节、办理流程,持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2.按照公心、公正、公平、公开的监督服务精神,认真履职,在监督工作中遵纪守法,文明自律,敢说敢为,对县镇两级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特定行业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各级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等工作作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3.自觉宣传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及措施;收集并迅速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4.积极参与太白县营商环境监督综合评价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配合县职转和营商办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三、监督范围
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街镇(社区)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
四、组织管理
太白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级营商环境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期限为两年。
五、名额分配及推荐责任单位、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名额分配及推荐责任单位
全县聘任15人,其中,县人大代表2人(县人大办负责)、县政协委员2人(县政协办负责)、无党派人士1人(县委统战部负责)、工商联代表1人(县工商联负责)、媒体代表1人(县委宣传部负责)、工业企业代表1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服务业企业代表1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筑业企业代表1人(县住建局负责)、个体工商户代表1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法律职业人员1人(县司法局负责)、群众代表3人(咀头镇负责)。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将名额分配、选聘条件、监督职责、监督范围等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太白发布等渠道发布公告,个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5日。请各责任部门根据以上要求择优选聘推荐,并于7月20日前将推荐人名单报县职转和营商办(邮箱:tbzzb4956921@163.com,联系电话:4956891,联系人:龚鹏飞)。
附件:1.太白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
2.太白县营商环境监督员承诺书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太白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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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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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 机 号 |
微 信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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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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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商会/职务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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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现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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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
□( )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 □( )党代表 □其它( ) |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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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 荐意见 |
(公章) | |||||
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
(公章) | |||||
备注 |
社会职务在对应□中√,( )中填写全国、省、市、县,如(咀头镇)人大代表。 |
附件2
太白县营商环境监督员承诺书
我自愿成为一名营商环境监督员。
我承诺:自觉履行监督员职责,践行监督服务精神,在监督工作中做到遵纪守法,文明自律,客观公正,敢说敢为,为太白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做一名合格的营商环境监督员。
申请人: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