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30 信息来源: 太白县公安局

类别:(A)

签发人:张志鹏

太公函〔2024〕7号

冯燕艳、谢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虢川河两岸车辆规范停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虢川河南岸道路宽度3.8米、北岸6米,两侧道路狭窄,没有规划停车位,沿河两岸小区无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旅游旺季人多车多,存在停车难问题,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影响群众出行。针对上述问题,公安交管部门一是实地查看河堤边车辆停放状况,与水利、住建等部门协调,在虢川河南岸龙凤二期小区设置了两处禁停标志牌,提醒过往车辆此路段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二是与河堤路段现场施工项目负责人沟通,要求施工车辆不得占道,严禁超载车辆上路。三是加强路面巡查管控,提高巡逻管控力度和频率,通过不间断执法、发放温馨提示卡、短信提醒通知等方式,提醒此处禁止停车,严查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等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在虢川河附近新建停车场,商请城市建设部门在虢川河两岸道路进出口处设置硬隔离设施,从源头上改善虢川河两岸车辆乱停乱放的现状。

专此答复。


太白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

分管领导:容耀军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赵川495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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