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太白县九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7 信息来源: 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类  别:A

签发人:马拴林

太农函〔2024〕32号

张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土地、林地及闲置资产流转交易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1.关于搭建土地、林地及闲置资产流转交易平台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我县及时印发《中共太白县委办公室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太白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太办发〔2016〕74号),成立了太白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农发〔2020〕82号),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近期,我县根据省市土地流转相关政策要求,指导各镇村及时在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方便各级及群众监督指导土地流转过程。同时,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中,扎实开展包括土地流转、闲置资源租赁等合同审核清理工作,为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目前,白云、东青、塘口、龙窝等村已将农村闲置土地、宅基地、房屋等盘活利用,集中发展民宿、蔬菜、林麝、贝母等乡村特色产业,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目前试点运行的“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是集“三资”经营监管、产权交易管理、监督预警、流转交易、统计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性监管服务平台,我县正在王家堎镇开展试点运行,年底前将实现全县44个村全覆盖,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2.关于对土地、林地及闲置资产制定建议指导价的问题。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建议由县发改(物价)部门制定土地、林地及闲置资产物价格指导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托“陕农经”平台,配合县发改(物价)部门,为农户、经营主体等提供详实的价格指导意见。

3.关于利用平台流转的资源盘活闲置资产的问题。我局将不断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运行体系,充分利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陕农经”等平台,与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探索创新交易品种,依法盘活闲置资产,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交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确保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太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主管领导:郭红英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王帆 495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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