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陈军岐
太医保函〔2024〕17号
李建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村民对医保工作满意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提出的“让参合人员至少享受一次医疗服务保障”的建议。近年来,县医保局在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方面持续加力,一是不断加强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满足参保群众小病不出村的看病就医需求;二是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2024年县医保局多次组织干部深入全县7个镇44个行政村发放《太白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宣传手册、彩页28000余份,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医保政策宣传视频3个,在抖音、快手等平台播放,有效提高了基层群众对国家医保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率。三是加大门诊统筹报销力度。参保群众每人每年可享受80元普通门诊费报销待遇,在镇卫生院报销比例50%,在村卫生室报销比例60%,不断扩大门诊统筹报销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应纳尽纳,应报尽报,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满意度。
关于您提出的“努力满足村民就近就地医疗需求”的建议。县医保局为了让村民享受更优质、更公平、更实惠的医保服务,已将全县所有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方便群众购药报销。但由于个别村卫生室无村医或村医年龄偏大,不能为群众提供医保报销服务,我局与县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创新举措,县医院、6个镇卫生院开展定期下村巡诊医疗服务和上门慢病签约服务,确保群众就近在村卫生室就医购药并享受门诊报销政策,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广大参保人员应享尽享医疗保障服务。
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县医保局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走深走实。一是实施信息化手段监管,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及时处理平台推送的我县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疑似违规信息19条,违规金额824.40元,实现医保监管动态化、智能化、信息化监管。二是通过国家飞行检查、省市级交叉检查、医保行政执法等方式,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虚假住院、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震慑了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医保中心每年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不少于2轮的全面督导检查。从医保各项制度执行、门诊登记、药品目录、处方用药、票据管理、合理收费及宣传等情况现场审核督导、电话随机抽查,现场反馈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并督促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强化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日常监管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入户随访、电话抽查,规范普通门诊报销资料及村医医疗行为,为当地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2024年累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30家,对5家定点零售药店下发了违规事项的处理意见书,累计追回违规金额322.6元,对涉及违规的医保基金173.77元处以2倍罚款共347.54元,共计追缴违规金额670.14元。
下一步我局将扎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各类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二是持续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经办能力。督促检查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医保制度,定期开展医保政策培训,使每位医务人员及经办人员成为政策的宣传员、讲解员、医保基金的守护者,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提升医保服务质效。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积极配合国家飞行检查和省市专项检查以及县级督导检查,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抽查检查的频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我县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另外,对您提出的关于参保人员至少三年进行一次免费常规体检;借助互联网、5G技术、大数据,建设“线上+线下”智慧医疗服务站,实现远程咨询、在线问诊、云上配药等功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依托现有信息技术条件和人力、物力资源,拓展医保服务,逐步予以实现。
专此答复。
太白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分管领导:张晓斌
经办人: 朱丽娟 0917-495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