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4-01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类别:(A)

签发人:张涛

宝环太函〔2024〕3号

胡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案中提出的在太白县桃川镇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建议,也是我局2024年来重点实施的建设项目之一。为深入推进桃川镇镇区所在村污水集中处理,保护石头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我局积极谋划项目,编制了《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桃川镇灵丹庙村建设一处污水处理规模为200吨/天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AO一体化,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400双壁波纹管)1380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并进入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项目资金,经省市专家评审已争取到位资金300万元。我局正在委托第三方招投标单位,开展项目设计招标,待招标完成后,由设计单位重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污水治理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不断谋划实施污水治理项目,逐步提高我县农村污水治理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工作添砖加瓦。

专此答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2024年4月1日

主管领导:张涛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韩静     0917-495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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