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太白县九届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4-02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类别:A类

签发人:张涛

宝环太函〔2024〕4号

曹军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太白县推进限塑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太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案中提出的在太白县推进限塑令的提议,也是我局近年来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为深入推进全县塑料污染治理,减少“白色污染”危害,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打造美丽太白的良好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发改局、县委文明办、生态环境分局等九部门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太发改发〔2023〕82号),分别明确了2024、2025年全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目标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覆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污染治理体系。2023年12月27日上午,县委、县政府在县城街心广场举办了太白县塑料污染治理暨白色污染治理志愿者服务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康凯,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少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鸿格,县政协副主席冯燕艳,各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各志愿者服务队、商超、星级餐饮、民宿、门店代表及群众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仪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等方式进行现场宣传,引导群众坚持循环使用购物袋,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形成全社会减塑禁塑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太发改发〔2023〕82号)文件要求,一是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检查;二是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进行立案查处;三是结合世界环境日,开展绿色产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行动,鼓励居民使用环保购物袋,提升群众对绿色消费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此答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2024年4月1日

主管领导:张涛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韩静   0917-49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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