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13 信息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类别:A

签发人:赵锐贤

太医保函〔2023〕23号

秦小雄、祁芳莉、邝紫娟、赵绿叶、王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的提案》(关于让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常态化的提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对干部职工每年开展健康体检的提案、关于加强干部职工保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县干部职工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全面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主动与县财政局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对体检范围、体检标准、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费用等具体事项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并制定了《关于拟对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的方案》,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经县政府常务会两次专题研究,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了职工体检具体事项。

太白县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了《关于2023年全县干部职工健康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太医保发〔2023〕50号文件,将2023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中省市下派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环卫工人、辅警、县医院临聘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纳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按年龄段划分实施,45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600元标准、46岁及以上(1978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每人800元标准、县级领导(离休人员)每人1000元标准、中省市下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每人800元标准、退休人员每人800元标准、环卫工人、辅警、县医院临聘人员每人600元标准实施;为了保证体检质量,做到查有重点,兼顾实际,原则上采用按规定项目体检,干部职工也可自行选择项目进行体检,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负,结余不退;体检时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至2024年9月1日结束。截至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已全部申领到体检卡,在各医疗机构和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当中。

为了给全县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体检服务,县医保局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各医疗机构和体检机构现场调研,考察体检项目,列明清单,方便干部职工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和最优方案,达到最佳体检目的。另外,本次体检将女性职工妇科筛查纳入体检范畴,助力“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我局也将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县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更好的体检体验,为干部职工健康助力!

专此答复。


太白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主管领导:周伟 13992752103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袁嘉仪 1879197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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