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21 信息来源: 太白县农业农村局

类 别:A 

签发人:马拴林

太农函〔2023〕25号


李金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针对村集体债务化解相关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产业项目,盘活农村经济。2022年安排村集体产业项目23个,共投入资金6200万元。2023年安排村集体产业项目19个,共投入资金4613万元;近期安排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5个,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对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产业项目扶持,拓宽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有效解决了村集体经济运转和发展难题,推动了农村经济债务化解。二是开展合同清理,保障合法权益。2023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联合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依法完善口头合同,终止到期合同、无效合同,变更、解除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显失公平的低价合同、无偿合同以及因情势变更导致继续履行会对村集体明显不公的合同,依法终止集体不认可、群众反映长期拖欠租金等严重违约的合同。目前,县上及各镇村均已成立了工作专班,印发了合同清理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合同清理工作已进入审核环节。

我们建议村级遗留债务问题通过以下方面解决:一是做好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工作。壮大集体经济是解决村级债务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抓好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养“一村一品”,真正让村集体和农民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增加收入。二是探索完善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结合实际升级改造村集体闲置固定房屋资产,投资建设农业生产经营设施,将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源资产统一管理,提高资源和资产的利用率和收益率,增加村集体收入,资金收入用于化解村级债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实施合同规范清理。村集体按照“村组研判、双方协商、审查确认”的思路,依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全面梳理,问题合同分类整改纠错,规范村级合同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增加村级收入,化解部分债务。

下一步,我局将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争取项目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式,建立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机制,帮助村集体提高经济收入,化解村级债务,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专此答复。

太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主管领导:赵晓城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祥 0917-4950103/1734941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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