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王军敏
太林函〔2023〕40号
王欢等1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出台加快林麝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白林业产业的关心与支持。林麝是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药用价值,其雄性香嚢分泌的麝香是传统中药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战略储备物资、专控商品,有“软黄金”之称,而我县地处秦岭林区,林草资源丰富,是林麝的最佳适生之地,且县内已有多年的人工养殖基础,也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截至2023年3月底,全县有林麝人工养殖场50个、存栏林麝1178头,办理林麝人工繁育证5个。由于市场对麝香的需求量不断加大,林麝价格也一路攀升,目前养殖效益较为可观,群众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很高。
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三个年”活动的开局之年,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林麝产业发展壮大、高质量发展,我局立足县情实际,在学习借鉴凤县、佛坪县等兄弟县区关于林麝产业发展方面扶持政策之后,于1月初起草拟定了《太白县鼓励支持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审议稿)》,1月底邀请我县林麝人工养殖大镇——太白河镇、王家堎镇、靖口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我县林麝养殖企业代表及合作社负责人、财保太白支公司2名工作人员就《太白县鼓励支持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审议稿)》可行性进行了专题座谈讨论,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月1日,我局又召集局班子全体成员、各股室股长和系统各单位负责人,集中对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再次进行了讨论、修改和完善,在此过程中征求了相关领导意见。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县委第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3月底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印发了《太白县鼓励支持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太办发〔2023〕21号)。该《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支持措施、保障措施4部分,县委、县政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建成标准化林麝繁育养殖产业示范园区7个以上、培育龙头企业10个以上、林麝存栏达到10000头以上,实现县域林麝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全产业链的良性发展。
针对林麝养殖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农户在养殖中存在的资金、种源调运、饲料、技术服务、保险、圈舍建设用地等亟待支持扶持的相关问题,县委、县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县财政对全县参与林麝繁育养殖产业发展的各项支持扶持措施,即县财政计划每年筹资1000万元,从林麝种源引进、圈舍建设、繁育仔麝、种植饲草、经营销售、保险、贷款融资、建立林麝医院、救助站、科研开发、林麝产业协会、技术培训和人才储备等方面以奖代补,旨在吸引知名企业、致富能人等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我县林麝人工养殖产业,扶持助推全县林麝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发改、人社、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太白县林麝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日常工作。在我局组织协调下,我县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经过多次座谈讨论,选举了我县林麝养殖产业协会发起人,发起人已提交并申报了成立协会报告及相关资料,林麝养殖产业协会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之中。因我县林麝数量与建立专职林麝医院要求不匹配,目前只能依托凤县林麝医院技术和人员,在我县先行建立一个林麝疫病救助站。我局与凤县林麝医院负责人、王家堎镇正在商榷救助站选址、改造等事项。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业产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县林业产业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太白县林业局
2023年5月29日
主管领导:李保东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曾伟 0917-495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