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徐宏远
太自然资函〔2022〕26号
贺万斌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太白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黄柏塬镇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实施避灾搬迁工作、综合治理工程和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对有明显迹象、直接威胁分散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的搬迁避让,同时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实施植树护坡等生物工程,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一是快速调查核实。接到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与镇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明确了灾害点发生的位置情况及威胁人数。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学校、医院、住建、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危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我们将积极与黄柏塬镇政府进行沟通,配合将相关问题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报告,争取尽快处理。二是明确责任,完善综合防治体系。我们按照要求落实镇村责任人,明确监测人,加强监测,划定警戒范围,并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作为镇级地质灾害重点,做好监测预防工作,确保安全。三是督促监督责任单位实施治理。我局将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对治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定期进行回访,确保汛期来临之前将隐患彻底消除,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此答复。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4日
主管领导:刘斌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昕语 0917-495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