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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太白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太白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窗口向镇、村(社区)延伸,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和《宝鸡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19〕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决策部署,按照经济实用、因地制宜、确保需求的原则,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在全县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推动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下移,确保与企业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反馈,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目标要求
全县7个镇、44个村、2个社区整合利用现有公共服务中心资源,改建或新建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将市场监管、民政、就业、社保、残联、农业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受理反馈,将县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构建起县、镇、村(社区)三级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目标。
全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底,实现全县7个镇、44个行政村、2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县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2019年12月底,全县7个镇便民服务中心、每个镇至少2个村达到《宝鸡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见附件1)要求并开展服务。
第二阶段:2020年6月底前,实现其余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部达标。逐步建成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以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为延伸,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运转中枢,以政务专递系统为支撑的县镇村(社区)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目标,政务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管理机制。镇便民服务中心是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的延伸,代表镇政府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并履行镇政府政务公开职能,隶属于镇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县委编办指导镇政府整合内部机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理顺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扩权赋能。
(二)明确建设标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各镇政府根据本镇和村(社区)发展水平、辖区人口数量和服务事项年均办理量,按照《宝鸡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规范要求,优化功能布局,完善设施设备,统一便民服务中心(站)办公场地、标识门牌、制度规范、办公布局、窗口设置、硬件设备、便民设施等,塑造政务服务品牌形象。
(三)合理设置事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公布服务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报县政府办(职转股)备案审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拟委托各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通过受理环节依法授权或委托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等形式,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各职能部门梳理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镇、村(社区)开通网办权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或者受理。
(四)配强工作人员。各镇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并兼任中心主任,同时任命一名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也可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合同制员工承担窗口办事服务工作;社区便民服务站由镇政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村便民服务站由村委会安排适当人员负责。
(五)联通政务外网。市上要求11月底前将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到44个村、2个社区便民服务站,该项目是县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向村级的延伸。鉴于我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县广电网络公司承建,为规范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管理,保障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由县广电网络公司在11月底前为全县46个便民服务站接入互联网并实现对电子政务外网的访问,免费试用期一年,第二年起网络租赁费用不高于市场价格。
(六)设立综合窗口。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负责本级和部门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实施工作,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数量,推行“综合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变单一事项办理为综合受理服务模式,细化统一办理标准,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要使用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上下联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发挥联系群众“第一服务窗口”作用。
(七)健全工作制度。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应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投诉监督、AB岗等工作制度。同时,要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按标准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镇要将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抓领导,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落实资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按期建成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示范村便民服务站验收达标后,给予镇便民服务中心6000元以内补助资金,给予每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1000元以内补助资金。按行政村(社区)数整体给予各镇资金补助。各镇在保证不少于2个示范村达标和其余村基本达标后,根据各村实际费用据实奖补,做到专款专用。以后每年度,各镇要将便民服务中心(站)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年度专项预算支出,为保障镇、村(社区)群众服务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三)密切配合。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任务,事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及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办理流程再造,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保持本部门驻镇大厅工作人员稳定和业务办理顺畅。
(四)严格督查。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是2019年市考县目标任务之一,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专项督查范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考核的,严格进行问责。
附件:1.宝鸡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2.太白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目标任务表
附件1
宝鸡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 ||||
内 容 |
镇 |
街道 |
村 |
社区 |
选 址 |
本辖区内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位置 |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办公区 | ||
建筑面积 |
≥60㎡ |
≥30㎡ |
≥40㎡ | |
建筑外观 |
主体建筑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 | |||
装修格调 |
服务大厅地面为白色或者米黄色,内墙面为白色,顶板为白色。服务台面颜色为白色或米黄色。 | |||
标 识 |
按照省政府公布的陕西政务形象标识(LOGO)制做,悬挂在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外上方。 | |||
门 牌 |
统一名称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字体为黑色宋体),门牌材料,大小可根据建筑物自行确定 |
统一名称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字体为黑色宋体),门牌材料,大小可根据建筑物自行确定 | ||
网络设施 |
连通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 | |||
人员配置 |
4名以上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
2名以上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 ||
窗口设置 |
≥3个开放式综合窗口 |
≥2个开放式综合窗口 | ||
基本设施 |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配备电脑、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打印机、办公桌、文件柜。 | |||
公示内容 |
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 | |||
以上指导标准依据《陕西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和《宝鸡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11﹞100号制定,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附件2
太白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
建设目标任务表
镇名称 |
村(社区)数量 |
2019年11月底 |
2020年6月底 | |
镇便民服务中心 |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 ||
咀头镇 |
15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其余建成 |
全部建成达标 |
鹦鸽镇 |
11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其余建成 |
全部建成达标 |
桃川镇 |
6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其余建成 |
全部建成达标 |
靖口镇 |
6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其余建成 |
全部建成达标 |
黄柏塬镇 |
3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其余建成 |
全部建成达标 |
王家堎镇 |
3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其余建成 |
全部建成达标 |
太白河镇 |
2 |
建成达标 |
2个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