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为确保惠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8月30日,县医保中心主任张晓斌带队前往太白县医院,督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执行前准备情况。
按照市上通知精神,从2022年9月1日起(以出院时间为准),城乡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2000元下调至1500元,同时住院报销比例由现行62%上调至6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800元下调至600元,住院报销比例由现行78%上调至80%。在座谈会上,太白县医院院长张兆祥、分管医保工作副院长杜娟分别介绍了上半年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基本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对本次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准备工作作了简要汇报。县医院对本次政策调整工作高度重视,已全面做好政策调整前各项准备工作,9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全面执行到位。
下一步,医保中心业务科室将持之以恒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报销工作,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参保群众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