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褒河太白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3-05 信息来源: 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太审批项目发〔202637

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褒河太白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申请褒河太白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太农水字〔202667号)收悉。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原则同意褒河太白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褒河太白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太白县咀头镇咀头街村、塘口村、方才关村、白云村、红星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河道治理长度14.164km,规划生态护岸16.066km,护岸改造3.732km,污染底泥清理1.8万m³,新建生产桥2座;新建液压坝3座,新建潜坝3座,新建生态步道1.601km,人工湿地建设1处;新建污水管网23.279km,改造污水管道0.638km;垃圾箱148套,垃圾转运车4辆。

项目总概算核定项目总概算11159.72万元,工程部分投资费用11022.73万元,专项部分投资费用136.99万元。详见总概算表。

六、工程设计基本同意初步设计。

建设期限:12个月

、工程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请严格按照此批复,尽快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项目编码:2602-610331-04-01-405864)


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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