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的通知》(太环督办函〔2024〕1号)文件要求,对标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太办发〔2021〕84号),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11项职能,现将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履职情况:一是聚焦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领域,迅速行动,精心部署,有的放矢,全面整改。本年累计发现问题7648件、办结7602件,办结率99.4%。围绕“八清一改”,推动整治提升由局部改善向全面优化转变。截至目前,全县各镇、各部门累计发动干部群众29350余人,出动机械2650余台,清理三堆5550余处,整治道路两侧池塘池渠等600公里,清理小广告410余个,覆土29400立方米,种植花卉1590处,栽树23990余棵。二是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在全县4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新改户厕质量大比武活动,以比促查、以查促学、以学促干,全面提升农村厕所革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全年完成农村户厕所改造600座,摸排问题厕所612座,已完成整改500座。三是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00万元实施太白县黄柏塬镇及靖口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对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二郎坝村、皂角湾村,靖口镇关上街村、散军塬村共5个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总规模 120m³/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030米,入户管网1020米,清理现有管道2200米。咀头镇梅湾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在全县上下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镇村面貌焕然一新。
2.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主管农业野生植物的管理监督工作。
履职情况:一是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共设踏查路线5条,踏查点32个,样地调查5个,踏查面积2454亩,外来入侵植物发生面积11.19亩,防控面积50亩次。共计发现外来入侵植物19种:牛膝菊、阿拉伯婆婆纳、白车轴草、垂序商陆、大花金鸡菊、反枝苋、飞机草、红车轴草、黄香附、节节麦、美丽月见草、欧洲千里光、婆婆纳、婆婆针、三叶鬼针草、小蓬草、绣球小冠花、一年蓬。其中,小蓬草、垂序商陆、反枝苋、三叶鬼针草和一年蓬5种入侵植物为国家重点管理物种。小蓬草、垂序商陆、反枝苋和三叶鬼针草均在旱地发生,发生面积分别为0.2亩、0.3亩、0.2亩和0.3亩,主要对这4种外来入侵植物进行防控。二是开展全县畜禽种质资源普查,涉及2个畜种,其中能繁母猪932头(只、羽);蜂品种2个,种用群体数量8万(箱),涉及381个饲养主体。对濒临灭绝的本地品种太白鸡开展抢救性保护,种群数量由2021年的58羽扩大到650羽,正在积极筹备建设太白鸡保种场。三是开展全县水产种质资源普查6种,其中国家一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种,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3种,陕西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种。外来物种普查无。
3.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履职情况:一是对我县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县兽医实验室开展的血清学、病原学检测等检测活动均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按照要求规范操作,2023年共监测畜禽样品1917份,采集送检棉拭子样品150份,病原学检测样品125份。实验结束后均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规范操作,实验室产生的过期样品、耗材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无害化处理,无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情况,无生物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控能力。指导我县规模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场区环境和圈舍内部消毒措施,强化样品抽样管理和接送样管理。
4.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履职情况:深入推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建设和保护等工作,完成9个市级监测点和3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土样采集监测,全县耕地质量等级为5.18,比上年提高0.02。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太白县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矢量数据,全县行政范围内耕地共计59900.83亩,其中,有3个图斑共14.00亩旱地的坐落单位为太白县王家堎镇和平村,但其权属为留坝县江口镇磨坪村,因此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的耕地总面积为59886.83亩,全部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参加并通过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建议,对成果进行了修正。按照动态调整成果,对全县耕地土壤防治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确保了耕地土壤安全利用。
5.指导农业清洁生产,牵头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基本农田环境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有效利用率。会同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履职情况: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春秋两季市县交叉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农资市场检查32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7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办理蔬菜种子案件2起。扎实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扎实开展联合行动2次,开展日常执法巡查26次,检查禁渔河段10处,检查商超23余家次、餐饮服务单位60余家次,办理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起。二是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完成肥效、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1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6%,化肥利用率达到40.2%,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使用占比超过80%,主要粮食作物、果蔬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三是建立2个农膜残留监测点,推广生物可降解膜120亩,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6.53%。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15个,回收农药包装物1.07吨。四是以“五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6.制定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节水农业发展。
履职情况:一是按照《太白县“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措施有效落地,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6个蔬菜品种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认证,13个蔬菜品种获得有机质量认证,12个蔬菜品种获得绿色食品A级认证,“两品一标”认证累计达93个,GAP认证3100亩。重点农业企业、园区检测室仪器设备均已配备完善。集成新技术、新成果和新模式,推行“五统一”生产模式,建设标准化示范方4个3万亩,推广蔬菜轮作6.5万亩,改良培肥土壤2万亩;新建立高山蔬菜“一新二改三化”技术试验示范基地核心试验区450亩,示范区面积3万亩,引进、展示、示范蔬菜新品种8大类91个品种。二是以土壤改良、耕地土壤养分平衡和土壤肥力提升为重点,狠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新型肥料及施肥技术试验推广,开展轮作倒茬,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采集、制备土样64个,开展各类肥效试验4个,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万亩,辐射带动轮作倒茬2.8万亩,秸秆还田技术2万亩。三是建立太白高山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生产基地3000亩,辐射带动60000亩。大力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指导养殖场户采取畜禽粪便堆沤腐熟还田方法,将食用菌肥料加工有机肥,达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促进循环农业发展。太白县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7.负责全县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负责农村分散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履职情况:一是强化产地检疫,严把动物出栏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要求,掌握动物存栏底数。加强产地检疫申报管理,督促养殖场户等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规范检疫行为,实施现场检查与县级审核联动机制,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出证排查、抽查,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完善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的长效机制,规范养殖、调运和屠宰行为。2023年全县共计检疫动物3770头。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7张。二是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持续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积极做好资源化利用信息采集上报、跟踪监测工作,对全县57个专业养殖场户,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指导做好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治理,大力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技术,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鼎力推行“种养结合、循环成长”模式,指导养殖场户采取畜禽粪便堆沤腐熟还田方法,和当地农户达成协议,就近还田,为农作物提供优质有机肥,达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解决养殖业粪污在动植物之间进行转换的循环式农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2023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4.6%。三是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强化日常监管和宣传引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随意处置病死畜禽行为,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年共计申报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34头。
8.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履职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二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在秦岭细鳞鲑人工驯养繁殖研究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果,形成了系统全面的技术方案,攻克了多个技术难题,繁殖培育秦岭细鳞鲑幼鱼万余尾。加强管理,秦岭细鳞鲑省级原种场、农业农村部人工增殖放流秦岭细鳞鲑苗种供应单位顺利通过部省组织的资质年审。三是持续开展资源监测。加强同科研单位的联系与合作,配合陕西省水产研究与工作总站、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对我县湑水河、太白河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开展常年监测,编制资源监测和评估报告。监测结果显示我县水域生态环境恢复良好,秦岭细鳞鲑、川陕哲罗鲑等重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种群数量不断扩大、保护效果明显。科学研判认真谋划,对川陕哲罗鲑资源进行系统科学的调查监测,谋划实施川陕哲罗鲑救护站建设项目,编制完成《太白县川陕哲罗鲑救护站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农业农村部,强力落实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事项,积极争取项目落地。
9.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履职情况:为进一步加大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促进节能减排,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节能、环保、安全、高效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选购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质量,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助力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报废农业机械1台,补贴金额0.93万元,办理农机具124台(套),补贴结算43.4896万元,落实补贴受益农户85户。
2023年我局职能范围内不涉及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事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履行农业生态环保职能职责,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不断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太白建设贡献农业力量。一是持续宣传引导。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宣传生态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树立环保优先理念,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及综合治理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农业生产领域生态环保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积极争资立项。紧盯中省投资动态,加强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特别是围绕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秸秆、农膜、畜禽粪污利用等方面,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同时,充分发挥现生态农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厚地模式”“防渗覆盖膜+EM菌”等先进生产技术,辐射带动全市生态农业稳步健康发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保工作督导调研机制,结合产业发展坚持深入一线指导生产、发现问题、解决困难,切实把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抓紧抓实,落实落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提升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