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发改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4-05-09 信息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太白县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附件:太白县发改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太白县发改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提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使用。全面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力推散煤治理。

3.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能源和产业政策措施。

4.协调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7个镇共同做好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6.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调度。监督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淘汰、关停决定的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对电力行业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负责做好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7.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8.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9.会同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宝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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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