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将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17—4951146。
一是加强成品油及煤炭质量监管。聘请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全县15家加油站的成品油及2户洁净煤销售网点的煤炭进行抽样检测。2023年共抽检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63批次,其中车用汽油34个批次、车用柴油22个批次、车用尿素7个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完成煤炭抽检8批次,检测结果为合格。同时,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15次,煤炭销售点质量监督检查9次,有效保障了全县成品油和煤炭流通环节的质量。
二是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专项整治。建立了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环保部门配合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联合检查机制,对全县销售涂料、粘合剂、清洗剂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13家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并建立了监管台账。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累计检查相关单位33家次,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质量抽检8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三是加强散煤治理。我局及时发布了《关于太白县禁燃区禁止销售燃煤的通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通告》的知晓率。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街面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散煤销售环节监管,对禁燃区内销售散煤、非禁燃区无照销售散煤、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宣传、告诫和查处。
四是推进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替代。积极与县住建局等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对油烟处理设施陈旧和排放不达标的全部进行更新,对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将餐饮油烟设施安装纳入新开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的餐饮单位或个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2023年,共排查餐饮企业280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成267户。
五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宣贯活动。我局结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公众微信号等新型传媒,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等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动员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产品。截至目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接受群众宣传咨询7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