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5〕4号),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5年上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面积5303.93亩(2005年3427.93亩、2006年1876.0亩),补助资金10.6万元。经村、镇逐级认定公示,县级审核汇总后,现将全县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与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联系。
公示期限: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2日
监督电话:0917—4951273
邮 箱:tbgt4951273@163.com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