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3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121.45万元,专项用于推动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用于中医医院改革方面资金不少于总补助资金的3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01综合医院”,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二、此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工作。
太白县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