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2-10 信息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职责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3.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4.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

5.负责下达全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任务;参与新建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6.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8.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工作。

9.负责县城区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全县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

10.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景观、雕塑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内景观照明工作。

12.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建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1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15.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和重点镇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统筹收缴和专项使用管理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地震局主要负责:

1.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和预报。管理和维护设在本县地震台,提出全县地震趋势意见及短期预报意见;组织开展震害防御、调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灾后重建规划等工作。

2.负责管理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和战备执勤工作。

2.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业务训练工作。

3.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

1.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道路绿化、小游园等绿化管理、养犬管理;参与辖区占道停车场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2.执法职责:行使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管理方面的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市场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地震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共设2个内设局,5个内设股室。

(一)内设局。

1.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城管办)。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城市执法及相关协调组织工作及日常事务;负责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地震人防局。负责防震减灾和人防办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内设股室。

1.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对外宣传、来信来访、综治维稳、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公共节能、统战、综合材料起草、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廉政灶管理、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工青妇和包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2.建筑市场管理股。主要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项目报建工作和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等工作。

3.质量监督股。主要负责对建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4.村镇股。指导全县村庄建设;指导农村房屋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5.重点项目股。负责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工作,以及项目的立项、土地、环评等前期报批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资金争取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四县”建设为抓手,紧密围绕打造“中国达沃斯,仙境太白县”总目标,扬工匠精神、展住建风采,为全县经济社会改革转型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太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

太白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站


3

太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

太白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5

太白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2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3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0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城建设专项拨款预算收入减少;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3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5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0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城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城建设财政专项预算减少。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3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5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城建设专项预算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1.1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0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城建设专项支出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1.11万元,其中:

(1)培训支出(2050803)1.1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1万元,本年预算培训业务量有所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2.09万元,较上年减少6.11万元,原因是上年6月份起养老保险标准下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1.05万元,较上年减少1.77万元,原因同上。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4.63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8.52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原因同上。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5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7)行政运行(2120101)90.19万元,较上年减少179.97万元。减少原因是路灯电费本年未在此款项预算

(8)城管执法(2120104)112.98万元,较上年减少27.66万元,原因是城管执法专项业务费本年未列入预算。

(9)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120107)33.28万元,较上年增加33.28万元,原因是市政管理站本年为新增预算单位。

(10)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119.64万元,较上年减少10.53万元,原因是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项业务费本年未列入预算。

(1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30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00万元,原因是本年县城建设专项支出预算减少700万元。

(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257.29万元,较上年减少248.5万元,原因是环卫专项业务本年费未列入预算。

(1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4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3.26万元,原因是质监站专项业务费本年未列入预算。

(14)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3.17万元,较上年减少1.39万元,原因是驻村扶贫工作队人数预算减少1人。

(15)住房公积金(2210201)32.6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1.1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63.65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原因是工资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5.08万元,较上年减少358.10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22.3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310)18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05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2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14.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八项规定严格压缩“三公”支出,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2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62.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车辆减少。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增加0.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量增加,会议费预算较上年提高。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量增加,预算拟培训人次较上年略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0.50万元,较上年减少6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费用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专项业务费的公用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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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