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9-26 信息来源: 太白县公安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

3.负责侦破全县各类政治、刑事、经济、毒品、文物案件,打击现行违法犯罪,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公共场所和县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和出入境管理工作以及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指挥工作。

6.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各类交通事故。负责全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的年度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的考核、发牌发证工作,及部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承办市管驾驶员的换证、补证业务。

7.依法监督和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督促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对“两劳一少”人员的监督和帮教措施。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案,负责对劳动教养的办理和报批手续。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队伍管理和建设。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廉政建设、建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复查公安保卫部门经办的案件,做好公安机关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监察管理工作。

15.负责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与森林公安的工作关系和案件协查工作。

本部门相关内设机构未作整合调整。

(二)机构设置

太白县公安局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局本级含下设全额拨款行政单位6个(含咀头、桃川、鹦鸽、黄柏塬、王家塄、靖口6个派出机构),6个行政所队(看守所、刑警队、110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国保大队5个),交管大队[独立核算]。 

二、工作成效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聚力追赶超越,奋力争先进位。在全县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大会上,局党委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局荣获全县2018年度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争取资金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公安局评为“2018年度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率先在全市完成2018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平安智慧小区”建设、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录入、民警休息用房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具体工作因涉密,不予公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1个: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1

太白县公安局(机关)

行政单位

2

太白县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人员情况属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对比分析

根据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和车辆及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了基本支出预算;按照部门职责业务范畴,以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评价管理为重点,按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2571.6万元,收入较上年同比下降4.1%;支出决算总计2832.88万元,支出较上年同比下降4.3%。下降原因是上年安排了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257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71.6万元。按款项分别是204款收入2385.95万元;208款收入178.26万元;213款收入7.39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总计2832.88万元,基本支出2347.26万元,项目支出485.62万元。按款项分别是204款支出2647.86万元;213款支出6.76万元;208款支出178.2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71.6万元,支出2832.88万元,收入较上年同比下降4.1%;支出较上年同比下降4.3%,下降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武装警察(20401)反映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109.4万元,其中:内卫支出(2040101)主要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20万元,武警中队较上年下降55%;消防(2040103)主要用于消防部队的支出89.4万元,消防较上年下降44%,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上交,上级部门经费补助加大;

(2)公安(20402)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的支出2526.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402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1590.81万元;治安管理(2040204)主要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包括巡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支出60万元;禁毒管理(2040211)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支出1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2040212)主要用于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出100.0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040217)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支出32.4万元,信息化建设(2040219)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支出5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683.24万元,结转下年93.75万元。较上年下降43.2%,原因是上年安排了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3)狱政设施建设(20407)支出狱政设施建设(2040706)主要用于监狱管理部门和监狱狱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12万元,属新增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支出178.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50.93万元,较上年增长4.3%,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随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5)农林水(213)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6.76万元,属新增科目,扶贫人员驻村补助和电话通信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4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795.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74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额较上年增长20%,工资福利支出下降1.5%;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长18.14%,原因是人员经费中补发上年公安补贴,本年补贴正常发放;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增加;公用经费中办案业务经费、道路交通管理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增加力度大。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6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控制数增加1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16万元,较年初预算控制增加14.3%,原因为执法执勤、办案、巡逻车辆费用加大,其中公务用车预算财政供养6辆车,平均单车供养费用超低,今年较上年办案数量提高,山区县路况、车况差;全系统车辆保险费、检验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全由经费保障,故公务用车使用费增长。公务接待25批次318人次,支出1.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38.9%,原因为召开了全市道路安全检查现场会,会议费分开票据,将食宿费记入公务接待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培训费支出19.27万元,较上年下降16.76%,原因为参加市级禁毒培训、刑侦、治安业务技能培训、警犬驯养等业务技能培训转为集中实战演练集训项目。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会议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减少53.94%,原因为会议费分开票据,将部分食宿费记入公务接待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5.62万元。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3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4%。实现全县社会治安满意率99.05%,公众对公安系统满意率99.04%,均位于全市前列。加强反恐和反邪教工作,反恐、涉军维稳工作平稳交接,强化技战术训练,圆满完成了年内敏感节点、重大节日期间和重要领导视察调研及重大活动安保任务32批次。精心组织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雷霆“2018”严打专项行动第一、第二、第三战役、“大干40天冲刺总目标”等行动,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破案、起诉、行政拘留三大指标,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严打整治专项,抓住大案不放手,遇见小案不放过,全力攻坚大案,快速侦办小案,年内破获刑事案件51起,跨区域系列案件2宗,起诉犯罪嫌疑人41人,查处治安案件159起,行政拘留3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82万元,较上年增加59%,原因为办公经费上年有结余,向上级部门争取业务经费力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304.26万元,其中货物类占比70%,服务类占比3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计3789.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5.84万元,车辆536.41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17.0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12.29万元,在建工程1104万元,流动资产93.7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太白县公安局2018(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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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