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23号)要求,经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会研究审核,拟确定太白县2025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由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实施,共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关键环节的软硬件建设(财政资金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
现将项目实施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917-4951065
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0917-4950103
附件:太白县2025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明细表.xlsx
太白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