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白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太白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5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函〔201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清理偿还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
(二)清理偿还县属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逾期账款。
二、目标任务
(一)2019年1月底前优先完成以下账款清理。①拖欠农民工工资;②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③中省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④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⑤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⑥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
(二)2019年底前着力完成以下账款清理。①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②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③确有困难的大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三、任务分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清理拖欠责任。各镇、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和本级监管的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建立台账和清欠工作,对本单位清欠工作负总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清理拖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台账汇总,并组织抽查。
县人社局负责按照上级人社部门规定提前完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清理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省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以及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欠款;负责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县发改局负责清理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负责完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完善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束条件,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
县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市政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县审计局负责加大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审计力度。
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开展内部排查,将清理拖欠情况报县财政局。
四、工作安排
1.摸底调查。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统计汇总欠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欠款金额和欠款日期,并填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1),于2019年1月21日12:00前,将清理拖欠工作摸底排查情况书面报县交通运输局汇总。
2.着力清欠。各镇、各部门要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拖欠账务清欠工作,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于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清欠;对暂时难以完成的清欠任务,制定详细的清偿计划,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明确清欠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3.强化监管。县清欠工作督导组根据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镇、各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定期督查,确保各项清欠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核、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省市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审计局、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镇长为成员(见附件2)的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督导组,扎实做好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机构、专人负责,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2.加大政策支持,健全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镇和部门,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县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县发改局要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制定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县属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3.及时梳理总结,定期报送信息。2019年1月30日前,各镇、各部门每周二向县清欠工作督导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及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困难问题、解决措施等)。其中,1月25日各镇、各部门将清理拖欠工作摸底排查情况及前期工作进展一并上报。2月份起,周报改为月报,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情况。1月27日前,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将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阶段进展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