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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县2018年电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7 17:46 信息来源: 太白县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白县2018年电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太白县2018年电商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电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电商扶贫作用,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明确我省深度贫困地县脱贫攻坚“十场突围战”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46号)、《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脱贫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产业扶贫“百日行动”的通知》(陕产业脱贫办发〔2017〕29号)、《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商扶贫百日行动的通知》(陕商函〔2017〕611号)、《宝鸡市电商扶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80号)精神和全省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电商扶贫工作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统筹,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全面布局、示范带动、重点考核、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原则,以54个贫困村(其中2个市级深度贫困村)为重点,以电子商务进农村扶持项目为抓手,瞄准“农产品销售促农民脱贫致富”目标,全面布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大力推进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在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点(销售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镇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年底前,支持有条件的镇建成2个以上镇级电商服务站;2020年前,实现镇级电商服务站全覆盖。

(二)在有条件的深度贫困村建成电商服务点(销售平台)。全县2个深度贫困村力争年底前建成电商服务点(销售平台)并有至少一个电商商户。

(三)支持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创业。大力培育农村网货品牌,实现农副产品上行,贫困户增收。对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或社交平台成功实现电商创业的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每个商户5000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四)电商人才培训。一是领导干部培训。领导干部重点学习电商相关政策理论,不断增强发展电商的意识,提升指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企业人员培训。重点学习电商发展理念,增强运用电子新技术加快转型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创业青年培训。见习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城乡青年创业带头人重点掌握电商网店实操基本技能,熟练开展网上产品销售和运营。年内全县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300人,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员50人,培养电子商务职业经理15人,努力构建符合发展需求的电商人才队伍。

三、组织实施

2018年电商扶贫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4月31日前)。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县商务和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供销联社、团县委、妇联、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工信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电商扶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迅速行动、务求实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县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各镇的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商扶贫收到实效。各镇按照电商扶贫工作具体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按照规定用足用好中省及县统筹扶持资金,大力推进镇、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贫困群体依托电商创业就业,全面完成电商扶贫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各部门电商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评估验收,指导各镇、各部门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镇、各相关部门对照标准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接受评估验收,对存在的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职责分工

1.县商务和工信局:负责电商扶贫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做好电商扶贫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电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3.县农业局:负责各镇涉农企业电商扶贫工作;

4.县扶贫办:负责贫困户电商扶贫工作;

5.县供销联社:负责本系统电商扶贫工作;

6.县残联:负责全县特殊人群电商扶贫工作;

7.团县委、妇联:负责中青年、妇女等群体电商扶贫工作;

8.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电商扶贫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电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QQ群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我县特色产品及电商发展优势,总结各镇电商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表彰一批电商扶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企业,推动电商应用全面普及,努力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力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协同发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团结引领贫困村青年、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加快贫困村(深度贫困村)服务站点设立,带动贫困村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所需资金使用示范县项目资金。市县将电商扶贫纳入产业脱贫重点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每月对各镇电商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年底统一考核。镇级电商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作为考核重点,对成绩突出的镇村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延误、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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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