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与提升新冠疫苗接种人群免疫保护水平,有效防控新冠病毒感染及传播,根据中、省、市统一部署与安排,10月17日,太白县新冠疫苗加强接种工作正式启动。
一、加强接种的对象
对全县18岁及以上已接种国药中生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和武汉生物灭活疫苗,且已完成全程接种(两剂次)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11月底前,对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有意愿接种群众实施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加强接种的原则
前两剂次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前两剂次使用不同灭活疫苗接种的人群,优先选用与第二剂次相同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灭活疫苗无法供应时,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相同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三、加强接种的必要性
一般人体接种疫苗后,机体免疫保护水平会随时间延长逐渐降低。为确保接种对象机体维持有效的免疫保护水平,需根据不同疫苗免疫特性,适时进行加强接种。据国家监测结果,现阶段接种两剂次灭活新冠疫苗6个月后,接种对象体内抗体水平会有不同程度下降,为巩固提升机体免疫保护水平,需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四、加强接种优先人群
以下符合加强接种对象条件的人群优先加强接种:医疗卫生、公安、交通、物流、商场超市等关键岗位职业人群,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特奥会等大型活动(会议)参与及保障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其他有加强接种意愿的人群。
五、特别提示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及发生危重症的最有效手段,加强免疫接种以后,受种者的抗体水平将会大幅提升,加强针可以引起迅速、强大和持久的免疫应答反应。因此,请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接种。请符合条件人员(与第2剂接种间隔6个月以上人员)到原接种单位或就近接种点及时、主动去接种。
太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