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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09:32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省市政策要求,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守好小区门、村庄门、企事业单位门、学校门,发挥“守门员”作用,坚持用好测量体温,扫健康码等措施。

二、各小区、楼院对本小区、本楼院的人员和车辆实行常态化管理;对进入小区、楼院的外地人员和车辆实行登记、测量体温、扫健康码等管理措施。

三、国内有风险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进入我县人员,要及时报告,须经综合研判后,采取管控措施。

四、继续保留现有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实施预检分诊制度,保留并科学合理设置发热门诊,发挥其及时发现病例的“哨点”作用。对有流行病学史或聚集性不明原因发热患者及时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太白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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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