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
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县交通站点健康二维码扫描使用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宝市防肺指办发〔2020〕106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现就县域交通站点健康二维码扫描使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全县各直通外地县的交通站点(汽车站)出站乘客,均要检测体温并扫描健康二维码或检查健康证明(通行证)方可出站。
二、工作措施
(一)健康二维码扫码为绿码的乘客,属于低风险人员,可以放行。
(二)健康二维码扫码为黄码的乘客,属于中风险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的,在出站口详细登记信息后放行,并通报县城乡社区(村)防控组,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后自行返回单位或居住地(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所在单位或者城乡社区(村组)监督下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健康二维码扫码为红码的乘客,经体温检测正常的,按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持健康证明(或出发地县区指挥部通行证)的,可视为黄码中风险人员,处理措施同上。
2.无健康证明(或出发地县区指挥部通行证)的,属于高风险人员,由交通站点(汽车站)上报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处置;市交通管控组反馈我县的红码乘客,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于4小时内接回。对以上乘客开展高危因素调查,对于无高危因素者发放居家隔离通知书,在社区(村组)管控下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属于湖北返太来太人员或者有高危因素的乘客,一律送往我县隔离留观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经交通站点(县汽车站)出站检测发现的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乘客,不论健康二维码情况,均需严格按照转运程序将人员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留观,结束治疗后再按照二维码情况分类处理。
(五)对于来太旅行、出差且没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红码、黄码乘客,需在县隔离留观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来自未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的乘客,对健康证明(或出发地县区指挥部通行证)实施检查后依规定要求予以处置或放行。
三、职责分工
(一)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辖区相关乘客的接收和处理,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及时接收相关乘客,指定流动人员集中隔离留观场所,做好红码、黄码人员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辖区交通站点安排公安人员维持秩序,对拒不接受分类处理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二)交通管控组要加强对全县交通站点的指导、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交通站点上报的红码、黄码人员信息,分别交送县指挥部(接回人员集中隔离)和城乡社区防控组(督促落实居家隔离)。
(三)城乡社区防控组接到信息后要及时分解、下发给各镇,督促、指导基层社区(村组)组织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确保有关高、中风险人员得到有效隔离管控。
太白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