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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暗访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04 11:35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照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要求,2月1日至2月4日,市、县督导督查组分别对全县81个社区楼院、13个疫情防控重点部门和6个专项工作组应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2月4日下午4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督导,县水岸花城小区盘查不仔细,盘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形同虚设。

2月2日晚8时和2月3日中午,县督导督查组分4个组,对全县81个社区楼院进行了暗访督查,其中33个居民楼院均不同程度存在无人值守、值守人员形同虚设等问题。

2月1日-3日,督导督查组分4个组对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管控组)、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组)、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物资保障组)、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医疗救助组)、县民政局(社区防控组)等13个单位、6个专项工作组应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存在的共性问题均为对所负责的楼院、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消杀不到位,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资料收集不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社区防控工作。

靖口林场住宅楼、林业局住宅楼、邮政局家属楼、锦绣花园4个小区虽有值班人员,但均未履行职责,对进入小区人员未进行登记检查;雅典之都小区值守人员未戴口罩,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白小兵在小区门口与值守人员聊天;五金电器家属楼、五金电器平房、乡企局家属楼、房管所家属楼、武装部住宅楼、海棠花园、粮食小区、供销联社家属楼、农副公司平房、电信局5#6#楼、太白河镇家属院、农行家属院、夏都休闲中心、黄金公司家属楼、交警大队住宅楼、金矿家属楼、新建路文教家属院、房管土地审计联建楼、新建路公安局家属楼、惠民小区、忠诚路房管所家属楼、忠诚路住宅小区、民政综合楼、下街房管所、北大街商品房、终南供销社家属楼1#楼、岭南家园、终南供销社新家属楼2#楼28个楼院均无人值守。

(二)疫情防控重点部门。

县公安局负责的公安局住宅楼、交警大队住宅楼、新建路、国土、审计联建楼3个小区出入人员登记信息不全,外出去向不明;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管控组)未对系统返岗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未对出租车统一封存,存在私自运营风险;县民政局(社区防控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完善,2月2日领取的疫情防控物资(84消毒液六桶)未及时分配、发放、使用。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各居民小区包抓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安排、部署、落实。要充分发挥核查排查主力军作用,协助配合各小区家委会严格按照《太白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力量,明确职责,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规范记录,坚守岗位,定期消毒,逢车必检,逢人必查,确保居民楼院有人管有人查有记录。

2.细化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各疫情防控重点部门和专项工作组要进一步强化举措,对分管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毒消杀措施;要及时收集成员单位资料,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整理,做到条理清晰、查有记录;县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和项目工地,除涉及保障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等企业外,其他企业和工地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医疗防护用品质量监管,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快全县酒店、宾馆排查力度,建立专项台账;县民政局要将及时领取的防控物资发放到位,确保物尽其用,提高一线工作人员防护水平。

3.提高时效,加强信息上报。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动态信息、报表数据及时掌握疫情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全县工作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对突发和重大情况信息及时报送。




太白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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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