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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31 10:52 信息来源: 太白县人民政府

各镇党委,县城乡社区(村)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城乡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成立城乡社区(村)防控组

组   长:康    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月平   县民政局局长

             赵志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军礼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邢   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  法   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刘广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海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武虎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   炜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   涛   咀头镇党委书记

             候嵘朝   桃川镇党委书记

             李忠平   鹦鸽镇党委书记

             邢智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太白河镇党委书记

             王军敏   王家堎镇党委书记

             马拴林   黄柏塬镇党委书记

             王盛利    靖口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李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广成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信息汇总上报,同时抽调县民政局2人、公安局2人、教体局2人、农业农村局2人、民族宗教局1人,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经理共12人为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县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学习研究中省市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流程,下发各镇和各成员单位执行;安排部署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督促各镇、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上午12时前收集汇总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14时前按程序向市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上报相关情况;完成县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主要任务

1.负责报送武汉等外地来太返太人员排查摸底信息,建立信息宣传平台;

2.协助有关部门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监督村组社区建立外来人员检查站点,发放疫区来太人员健康提示书;

4.加强学校、社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5.组织学校、社区、镇村实施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社区、校内扩散;

6.督促落实婚丧嫁娶活动的报告及人数控制;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职责分工

1.县民政局:①负责统筹各成员单位工作力量,做好城乡社区(村)防控组日常工作;②指导各镇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督促各镇排查武汉等外地来太、返太人员,发放疫区来太人员健康提示书,镇、村组(社区)逐级建立清单;③指导做好社区内群众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④完成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2.县公安局及移动、电信、联通公司:①负责每日收集公安、网信等部门武汉来太返太人员信息,并汇总、分析、研判,及时下发各镇落实排查管控措施;②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及时向辖区群众推送相关防控规定要求和防控知识;③完成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县教体局:①负责督促停止一切校内校外补习活动;②对武汉来太学生和我县在武汉就读或实习学生进行详细排查,逐人建立台账,密切追踪监测;③针对春季学校开学和幼儿机构开园提出预案,做好学校防疫物资储备,调整学校开学时间;④组织学校实施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内扩散,做好学校人员的摸底排查,加强学校内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自我防护,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学校及幼儿机构传播;⑤完成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4.县农业农村局:①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②负责督促关闭活禽市场,坚决禁止活禽销售;③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④组织全面开展畜禽疫情监测,严格按相关规范处理病死动物;⑤督促各镇做好婚丧嫁娶等活动的管控工作;⑥完成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5.县民族宗教局:①负责督促暂停一切乡村庙会;②做好宗教场所武汉等外地来太返太人员排查,开展宗教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③完成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6.各镇:①负责全面做好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②镇、社区(村)要成立群防群控组织,按照全民动员的要求广泛深入发动人民群众,建立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严防严守、群防群控,务必做到防控措施宣传全覆盖、监督管理服务全覆盖。③逐村、逐社区建立外来人员检查站点,发放疫区来太人员健康提示书,做好武汉等外地来太返太人员排查摸底;④对武汉来太返太人员实行居家观察,居家观察时间为14天;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时限为密切接触起始14天,期间严格隔断同外界人员接触;⑤全覆盖开展学校、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⑥组织学校、社区、镇村实施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社区、校内扩散;⑦做好城乡居民婚丧嫁娶活动的管控,严格控制参与人数,能不办的就不办、能缓办的就缓办;⑧完成城乡社区(村)防控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镇党委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脱离原岗位,实行集中办公,并协调本部门按职责落实相关任务,合力做好城乡社区(村)防控工作。

3.各镇确定1名联络员,按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数据截止上午11时前经镇党委主要领导签字后,向县城乡社区(村)防控组(联系人:武虎平,电话0917—4951137)报送当天排查摸底和工作进展情况。

4.县城乡社区(村)防控组每天13时前,按程序向市社区防控组报送当天工作进展情况。

5.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报送和保管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外传。

附件:县(区)武汉来(返)太人员摸排登记表

太白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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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