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县自然资源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高标准服务企业和群众,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新举措,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服务。认真学习研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有关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筑牢宗旨意识,服务企业百姓。深入开展全流程、全周期用地保障服务,针对全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信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协同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及“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多措并举,加快用地报批节奏,在高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三、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着力打造审批流程少、办事效率快、服务水平优的窗口服务态度。优化服务举措,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
四、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放管结合。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依法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优化服务。时刻筑牢依法行政“防线”,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高效的工作,依法依规落实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五、加强作风建设,落实长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监管,通过调研督办、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群众监督等方式,时时掌握工作进度,坚决杜绝超期审批、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投资建设、要素供给等方面的机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7-4956891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宏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