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持续优化我县良好营商环境,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太白县公安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优化窗口办事流程。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告知承诺制、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机制,推广“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网上通办”,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成本、优服务”的提升目标,全面取消公章刻制业审批数量限制,配合行政审批局,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二、落实便民利企措施。
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落实零门槛、无限制落户政策,推行户籍业务“一次办”,全面推行开具户籍类证明和5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和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实现公安业务网上办、就近办、窗口办。
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和“进千家门,见万人面,解百姓忧”活动,架起警企沟通桥梁,密切警企联系,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帮助企业做好法律及防范宣传,指导企业完善安防“筋骨”,提升安防水平。对涉及企业的案件,集中专门力量快侦快办,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打造平安稳定环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打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犯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对哄抢财物、强迫交易、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打击,依法惩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积极排查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企业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秩序和社会环境。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接报案登记、受立案审查和结果告知制度,杜绝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和违法受立案。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企执法行为,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各种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7-4956891
太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志鹏
2023年5月29日